聚焦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三大焦点是什么?

如题所述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三大焦点:

提高医生收入是否会导致医疗费用上涨?

根据指导意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南、重庆、四川、陕西、青海、宁夏等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各选择3个市(州、区),除西藏外的其他省份各选择1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进行试点。

采访了解到,一些地方在薪酬改革实践中,并未增加患者的医疗自付支出。数据显示,2015年,成都市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医务人员平均工资较2012年增加13%;而该院的“药占比”较2012年下降6.87%;抗菌药物采购价格平均下降56%,共实现药品让利1527万元;门诊、住院患者次均费用分别为131.17元、5557.89元,均低于成都市区级公立医院平均水平。

调整后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破除“以药养医”如何保障提高医生收入?

指导意见明确,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一些公立医院反映,药改后收入锐降,可能影响医生待遇。李爱勤说,实施药品“零差价”后,医院药品收入下降,部分医院政府补贴未到位,需要拿钱出来“贴补”医院药品“零差价”后损失的收入,要提高医生待遇有困难。

湖南省人民医院副院长向华建议,建立并完善财政投入的长效机制,提高医务人员待遇,规范医务人员行为,提高公立医院支出中薪酬支出所占比重,保障医务人员的工资待遇。

医生涨薪能否缓解儿科、产科、急诊的“医生荒”?

意见要求,向人民群众急需且专业人才短缺的专业倾斜,体现知识、技术、劳务、管理等要素的价值,避免大锅饭。

部分专家认为,儿科等医生短缺问题需要从源头设计上增加供给。四川省人民医院小儿外科主任刘文英认为,指导意见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倒逼各地加快儿科医生的培养。此外,还亟待探索针对冷门科室医生的培养建立整套激励机制,理顺医院儿科利益分配体系,保证人才短缺专业的医生收入水平,才能让更多人真正愿意投身儿科,从根本上破解儿科“医生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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