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非要离婚男方不想离婚怎么办

如题所述

女方非要离婚男方不想离婚,可以进行起诉。一般法院在确定婚姻双方的感情已经破裂的话,经过相关调解无效的话,法院会判决双方离婚。如果婚姻双方有因为感情不合而分居两年以上的情况,法院也会允许其离婚。

一、女方非要离婚男方不想离婚怎么办?

女方非要离婚男方不想离婚,可以进行起诉。如果二人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会判决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夫妻离婚新规有哪些

《民法典》关于离婚有一些新规定有关于离婚冷静期、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的相关方面,具体为: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离婚的新规定有,如果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进行离婚的话,那么还需要经过为期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如果双方在该离婚冷静期期间内未对离婚提出异议的话,那么就可以顺利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话,那么就会取消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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