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职工住房消费,化解商品房库存,会上公布的《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关于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效应支持房地产市场“去库存”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五条新政,具体为:
1、职工家庭(含夫妻双方)已有一套建筑面积小于144㎡的自有住房,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
2、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3、大力开展与省内城市,以及武汉、南昌、合肥、广州、贵阳等城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并进一步扩展至国内其它一线城市及省外周边城市。
4、推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关于贷款额度、贷款期限、最低首付款比例等相关规定,可以用同一套房屋作为抵押,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公积金贷款政策及规定执行,商业性住房贷款由相关银行审核及确定。
5、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五年以上,且自缴存之日起夫妻双方均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包括提取和贷款),其家庭已有两套(含)以下住房,且住房建筑面积合计不超过230㎡,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
年长沙公积金个贷金额同比涨五成:
“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助力房地产‘去库存’,2016年上半年,长沙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住房建设430万平方米,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489户,同比增长33.31%;个贷金额35.49亿元,同比增长56.48%。”记者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2016年1至6月,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力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扩大制度覆盖面,超额完成了序时进度。
长沙新增住房公积金开户单位1005家,新增开户职工72379人;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42.72亿元,同比增长19.87%,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5.48%;提取住房公积金20.79亿元,同比增长14.93%。
以上内容参考:凤凰网-长沙:买第三套房符合条件可用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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