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在两个单位同时交社保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01-20
不可以。
《社会保险法》规定一个身份证对应一个社保账户。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参保人流动就业,同时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在办理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社保经办机构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
同时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有五个特点:
(一)保障性。实施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劳动者在其失去劳动能力之后的基本生活,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法定性。就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待遇的享受者及其所在单位,双方都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并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不能自愿。法定性,是实现社会保险的组织保证,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生活保险,安定社会秩序。
(三)互济性。是指社会保险按照社会共担风险原则进行组织的。社会保险费用衽社会统筹,建立社会保险基金。
(四)福利性。社会不以盈利为目的,它以最少的花费,解决最大的社会保障问题,属于社会福利性质。
(五)普遍性。社会保险实施范围广,一般在所有职工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中实行。
参考资料来源:温州网络问政平台-同一个人两个社保账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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