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15元/平方米进行补贴。若住房面积有60平方米,补贴标准为900元;70平方米的住房面积,补贴标准为1050元;80平方米补贴标准为1200元;90平方米补贴标准为1350元;105平方米补贴标准为1575元;1020平方米补贴标准为1800元。
特殊群体补贴如下:
1、征地超转人员、低保家庭其分户自采暖补贴标准为30元/平方米采暖季户;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自采暖补贴标准为12元/平方米采暖季人;
3、其余特殊群体自采暖补贴标准为15元/平方米采暖季人。
北京自采暖补贴申报条件如下:
1、户籍要求,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居民;
2、设施要求,在北京市自由住房没有集中供暖设施且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壁挂炉自采暖用户可以申请自采暖补贴,凭“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就能享受自采暖补贴。
申报流程:
1.可以扫描二维码,或者在应用商城搜索“北京燃气”下载软件。(点击查看)
2.点击首页“采暖补贴”按钮,登录成功后,点击“补贴报数”。(第一次使用请先进行注册)
3.进入后按图例填写实际表底数,上传含有表底数的照片,然后点击“保存”按钮,系统会提示您“采暖补贴申报成功”。
注意事项:
①表底数只需要填写整数,不需要填写小数位,表底数不超过5位;
②红色*项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
③如果您未申报一次表底数,将无法申报二次表底数;
④用气量超过1万m_的用户无法通过北京燃气APP自助报数,需拨打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流转线下服务网点核实;
⑤保存成功过后,在采暖补贴填报界面右上角的填报信息中可以查看到申报的表底数和申报时间;
⑥第一、二次报数后生成的补贴进入“待审核”状态,补贴领取开放时间为2022年7月1日。
也可以携带燃气卡,在申报指定时间内到所属燃气服务中心申报,或拨打所属燃气服务中心电话及北京燃气客服热线96777进行申报。
法律依据
《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第二条凡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居民,其在本市的住宅没有集中供暖设施且采用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的,凭《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以下简称《核对证明》)享受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第三条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以下简称自采暖),是指近年来新建居民住宅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或旧有居民住宅按照大气治理统一改造要求,每户单独采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采暖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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