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2008年),我父母买了一套住房,房产证写的我和母亲的名字,房产证办了两个我和母亲各一个。我结婚后(2010年)需要另外购房,房管局说我已经有一套住房,属于第二套,购置税等要高,我父母买的房子,只是写了我的名字。婚后住房还是要分开的。我想问下:父母买的房子能结为我的婚后财产吗?婚后再购房怎样才能免于第二套的税负?这种情况应该公证一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