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买的房子应该公证一下吗?

结婚前(2008年),我父母买了一套住房,房产证写的我和母亲的名字,房产证办了两个我和母亲各一个。我结婚后(2010年)需要另外购房,房管局说我已经有一套住房,属于第二套,购置税等要高,我父母买的房子,只是写了我的名字。婚后住房还是要分开的。
我想问下:父母买的房子能结为我的婚后财产吗?婚后再购房怎样才能免于第二套的税负?这种情况应该公证一下吗?

根据《婚姻法》等规定,结婚前父母赠与儿女的财产应属于婚前个人财产,除非父母明确表示给予夫妻二人,想免于二套房相关税务,你可以先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与你父母,只能说公证后效力更高,但公证不是必须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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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28
你公证那个就是 证明那个房子是你和你母亲的! 没必要公证!

现在买房前可以将你现在的房产赠予父母!然后你就是无房户了,可以低税购房!
第2个回答  2010-12-28
不能 这个你可以找贷款公司啊 贷款公司有好多门路的做成第一套
第3个回答  2010-12-28
赠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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