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签合同了不想租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租客在与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的,后因租客原因不想租赁房东房屋的,应与房东协商解除租房合同,请求房东退还已付房租及押金等费用,租客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向房东支付相应违约金。如与房东协商不成,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诉,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房东退还已付房租及押金等费用。
租房时签订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1、出租房的主体资格,即签约对方是否为房产权人(如不是房产权人则至少应拥有房产权人的相应授权),实际生活中曾有人与非产权所属人签约,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2、租房时房屋的状况及房屋的装潢及随房物品(如随房提供的电话之类用品)应填写仔细,以防退租时发生纠纷。
3、应对租房者是否有权转租明确约定。
4、应明确约定房屋修缮责任(一般均应由出租方负责)。
5、应约定出租方在收纳每月房租时须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也可以转账至约定的账号)。
6、要看房屋是否设定了抵押权等用益物权,如有的话,抵押权人是否允许出租,万一抵押权实现,如何承担责任等。
租房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1、租房合同未到期的违约。在租房子的过程中,有时候会因为房东有事,而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这时候房东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在租房子的过程中,租客由于工作调动等一些原因而导致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这时候租客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屋内物品的损坏。在居住的过程中,租客由于使用不当等原因对物品造成损坏的,合同中有约定的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执行。如果没有约定的,租客与房东协商一致,按照协商的结果来执行。
3、要做好物业交验很重要。租赁双方达成协议,除了签署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之外,对于房屋内的设备、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结算与承担也要详细写清楚并且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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