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民政局都是我国的政府部门,但是在职能上有着很大的区别,它们的区别为:
1、职能不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人事,工资,就业等和劳动有关的事项;而民政局则低保,五保户,残疾军人,救济,救灾,结婚登记等和民事行为有关的事项。
2、管理工作不同。民政局承担依法对本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区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就业援助制度。
3、政策制定不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以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而民政局则要按照国家相关的民政法规来执行,也可以拟订本市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政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