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珠海的高校学生,在网上找到某公司发布信息招聘各校寒假工代理人,于是报了名。但是该公司在广州,我不熟悉,且不肯合作给我注册号查询公司是否资料。该公司代理招聘的厂方给出的薪酬条件不符合劳动法,听人说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那如果我个人与该公司签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怎样才能保证去工作的人的最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