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可以在其他城市使用吗

如题所述

医保卡不可以在其他城市使用。
医疗保险是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管理的,医保卡上的资金是由各县市区根据参保人员缴费情况进行划拨的,如参保人使用了医保卡看门诊或购药,由各县市区和银行进行结算。所以,医保卡不能跨市使用,医保卡只能在其定点的门诊、药店使用,不能和市直的定点门诊、药店混用。如住院使用是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实施细则》第八条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 基本医疗保险 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 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医保报销范围:
1、医保卡的报销是只限于在指定医院因疾病和部分意外所造成的住院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公式为:(总费用-门槛费-自费-超支费用)*(75+年龄*0.2)%,正常情况下,实际报销比例在20 60%不等;
自费药是不予报销的、乙类药品报销80%的,床位费有限额,按规定的一些检查费和诊疗费也不能报销;
2、医保卡的报销额度是当地社平工资的4倍(1年内的累计值);
3、医保卡里的钱可用于指定药店买药和支付门急诊费用,但不属于报销范畴,因为医保卡里的钱就是医保个人帐户的钱。
4、大病保险报销,参保人员患大病后,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市医保规定的个人自负部分,纳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
综上所述,医保卡不能跨市使用,医保卡只能在其定点的门诊、药店使用,不能和市直的定点门诊、药店混用。
【法律依据】:
《 社会保险法 实施细则》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 医疗费用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 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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