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迁证办好了,要本人去户籍地迁户口吗

如题所述

准迁证办好了,要本人去户籍地迁户口。
户口迁移中涉三个环节,其中前两个环节即办理准迁和迁移证手续时可以不需要本人前往别人代办,但最终一个环节即持迁移证入户环节最好本人前往办理。
户口迁移的流程具体如下:
1、准备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不同情况下的迁移,所需携带的材料有所差异,如是结婚或离婚需要户口迁移,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若是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需持入学通知书。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2、手续流程: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结婚证、房产证等。去迁入地和所在地办理准迁证,办理好后,再去迁入地派出所确认,那好新户口本和开具的户口变动单,若是是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当拿到了户口变动的,就可以去迁入地的社区居委会做好登记即可;
3、迁移时间:因户口迁移的情况各有差异,其时间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镇内之间的户口迁移一般需要1个工作日,县内需要3个工作日,省内需要5个工作日,省内需要15个工作日,跨省需要20个工作日以上。
综上所述,准迁证办好了,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调动手续等资料才可以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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