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因此,如果调解不成,公安机关就会对打伤的双方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罚,然后告知双方就有关民事争议到法院诉讼
第2个回答 2011-01-25
等警察撤案吧,意思就是对方放弃起诉,你也许就能拿回押金。关键是看你那警察局是否真正为人民服务了。。你懂的~呵呵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1-25
拿个毛,为人民服务的同志们将那钱拿去当公仆的辛苦费了。最好的办法时当时就不要掏钱跟他们赖着。
第4个回答 2011-01-31
即使押金拿回来,也要给被打的人赔偿,先别要了,就算是破财免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