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派出所报案后,他们也立案侦察了,请问下我现在有那些权利?

是不是像他说的那样,我问他们要个办案民警电话都不行!
先谢谢各位热心朋友!我也知道这帮人的办事效率,作为纳税人我只想争取我自己的权益。
回复下 @tmpxxx
1、我在成都市区,是一起诈骗案,当事人被骗了一万元人民币;
2、如果我觉得他们办事不利,我还有什么途径举报他们吗?或者到哪里投诉,或者移交其他办事效率更高的谁。

1.首先我想问下你是哪个城市的
2.其次你的案件是什么性质的,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
3.最后问下你是想要标准答案还是要现实答案
答1.如果是大城市,民警的办案效率会高些,毕竟监管机制比较完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案件他们都会安排警力去处理
答2.如果你只是被偷了什么东西,那只能等派出所消息,一般没什么结果。如果是比较大的案子,你就不用太担心了,他们一般会为了消除影响,去认真办案的
答3.现实答案就是,一般小案件,民警只是登记,不会去处理,如果是大案件,你也只能等待,一般破获的案件都是连续作案,或者正好翻案人员被抓,并且被交代出来
总之,报了案只是让自己心里好受点,至于进度你是没有办法掌控的,还有你如果非要找电话的话,你可以问居委或者街道要片区民警(社区民警)的电话,一般墙上也能看到!

PS:一般来说,这个金额的案件不会让警察花太多警力去调查取证,当然,如果犯案人员继续作案那破获的成功率会相对高些,但是如果他只是捞一票,那你可能将一直等下去
其次,你去派出所问进度,大多数情况,他们一般会和你说我们正在调查,至于进度他们只会敷衍你。何况过年了,他们的指标也基本完成了,所以不会认真办案的。这里我只能给你个比较无耻的办法,那就是想办法要到一个领导或者督察的电话,然后经常问候一下他们,让他们感觉到压力,虽然效果不一定好,但是如果遇到好领导会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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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26
首先,由于侦查阶段实行保密原则,侦查不公开要求刑事案件情况特别是案件侦查的具体内容对外界保密,即,在侦查阶段,由于侦查活动尚未完成,警察有必要保密一定的侦查线索。这也是保护报案人、受害人合法权益的需要。

其次,根据现代刑事诉讼的公开、参与原则,强调侦查保密必须以满足当事人的知情权为前提。只有充分满足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给当事人一个明白,相关侦查结论才具有公信力,才能起到解疑释惑、定纷止争的作用。

而且,侦查适度公开是现代法治的必然要求,侦查保密固然需要强调,但必须以保证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等当事人的必要知情权为前提。

因此,作为报案人、知情人,可以跟踪查询、了解案件的大致进程。至于诸如“要个办案民警电话”则属于当地办案规则问题,一般来讲,你要个办公电话是合理的,为沟通方便,也应该告知联系方式。有些地方民警为了避免受到影响,常常不愿意提供联系方式,作为报案人,则可以直接向经办人员、接受报案的机关了解、查询办案进程。

最后,针对报案程序,报案人可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报案人的权利
依法享有当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受侵害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求助的权利;
依法享有对所报案件查询和监督的权利;
依法享有公安机关为其保守秘密、保障安全的权利;
依法享有其他法定的权利。
(二)报案人的义务
报案人应当及时、客观地向公安机关报案;如实提供证明犯罪或者非罪的证据;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
(三)报案人的责任
报案人对报假案、有意虚构案情或者诬告他人的,或者有意作伪证、隐匿罪证的,报案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案人应当如实提供自己的姓名、住址和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有意提供虚假情况妨碍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报案人应当承担相应后果。
(四)报案程序
报案人可以通过亲临到公安机关报案、电话报案或者信函报案等方式,随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案情。
报案人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后(必要时可以录音),应当向受理案件民警索取报警回执单。
(五)查询程序
报案人可以凭报警回执单,利用查询电话,或者利用刑侦警务公开系统在电话中输入报警回执号,通过语音电话、手机短信息通知、互联网查询等三种形式查询受案、立案、破案信息。

若报案人为受害人,还可主张如下受害人的权利:
1、受害人在接受侦查员的询问时,有要求对方出示工作证件的权利;
2、受害人接受询问前,有向办案人员提出接受询问场所的建议权利;
3、受害人有权利要求侦查员为其隐私保密;
4、受害人有义务向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如实提供证据、证言,不得敌意诬告、陷害他人。

1、我在成都市区,是一起诈骗案,当事人被骗了一万元人民币;
对于诈骗案,当事人作为受害者,有权利要求了解案件的进程(但不是侦查事实、案件事实等等),比如,案件侦破了吗?犯罪嫌疑人抓到了没有?有没有退赃等等。

2、如果我觉得他们办事不利,我还有什么途径举报他们吗?或者到哪里投诉,或者移交其他办事效率更高的谁。
侦查部门的办案过程,都应受到内部和外部监督。

内部有督察制度,如对警员办案有质疑,可向公安局督察部门投诉、反映,督察长一般都有公安局长兼任。

外部监督由检察院负责,检察院设有侦查监督科,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主要是发现和纠正以下违法行为:
(1)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诱供的;
(2)对被害人、证人以体罚、威胁、诱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的;
(3)伪造、隐匿、销毁、调换或者私自涂改证据的;
(4)徇私舞弊,放纵、包庇犯罪分子的;
(5)故意制造冤、假、错案的;
(6)在侦查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的;
(7)在侦查过程中不应当撤案而撤案的;
(8)贪污、挪用、调换所扣押、冻结的款物及其孳息的;
(9)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决定、执行、变更、撤销强制措施规定的;
(10)违反羁押和办案期限规定的;
(11)在侦查中有其他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行为的。
第2个回答  2011-01-26
基于你所述情形,我作如下答复:
办案民警不愿将个人联系电话给你是为是避嫌,这点是可以理解的,就你所说的被骗一案,如你有明确的作案人员,且有相应的证据佐证,该案件应该是很快就可以破案的,如你是在网购过程中被诈骗,破案相对较难。但你作为被害人对该案件的进展具有知情权,你可隔几天便去询问办案人员对该案件的调查情况。对于办案单位有案不查你可至其上级公安机关督察部门投诉或至当地检察院反映。以督促该案件尽快办结。
第3个回答  2011-01-27
这还不明白,他们怕工作效率低,你问起来没法回答,不想被催呗。什么时候办完随他们心情。 说实话,你移交到哪去都一样,还不够你麻烦的,中国就这样了。建议你考虑一下请办案的头们吃一顿,不过没有认识人很难做到。你就给相关重要的人点红包吧,跟他们好好说说你的难处,让他们抓紧点,多费点心。
第4个回答  2011-01-26
派出所只是派出机构。你要觉得他们办事不利,就去公安局。或者如果你发现他们有什么程序上的错误,你可以到上一级公安机关或法院做行政复议。
不给你办案民警电话,也情有可原。具体我不太清楚。但你有侦察进度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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