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味着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既要完善短期调控政策,又要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住房既具有商品属性和经济功能,更具有民生属性和社会功能。过分强调住房的商品属性和经济功能,投资住房被认为是致富的快捷方式,演变成少数人牟利的工具,这不仅造成正常的住房供需关系被扭曲,更令房地产业偏离了解决人们居住难题和改善民生这一根本方向。因此,我们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个定位,建立健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在因城施策的基础上,要从土地、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建立既符合中国国情又符合房地产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要坚持保障基本性需求、支持改善性需求、抑制投资性需求、打击投机性需求的主线,调整房地产业定位,既要重视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也要防止经济发展过度依赖房地产业,让住房回归居住本性。
房地产投资和消费要适度,要同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相协调,需适时采取必要调控措施,防止市场过热或过冷。改革财政体制,重塑土地出让和相关税费收入在财政支撑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切断土地收益同地方政府预算外财政来源的紧密联系,逐步完成土地出让和税费收缴由创收工具向市场调控手段转变。深化保障房制度改革,系统设计住房保障制度框架,包括保障水平、保障方式、用地供应方式、资金筹措、建设运营、监督管理制度等,做到应保尽保、需保适保。制定贷款、担保、税费等住宅消费政策,增强低收入人群融资和支付能力,并做好住房保障制度同住房公积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和体系的配套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