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共享电动车多地被叫停?

如题所述

据相关新闻报道,投放在中传的共享电动车品牌早在2月14日就出现在海淀街头,刚投放两天,单车的负责人就被海淀区交通支队紧急约谈,要求该公司于2月17日前,将试点投放车辆全部收回。

此外,还有几家共享电动车企业也被叫停过。1月,7号电单车在深圳上线仅一天,因违反相关条例规定,被深圳市交警局叫停;3月8日,名为“电斑马”的共享电动车由于涉嫌违反《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多项规定,被北京市朝阳区公安部门约谈,并叫停了该公司的运营行为。


目前,只有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南京市促进网约自行车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这是国内首个将电动共享单车写入的管理规范。里面明确将电动自行车列入共享单车范围,主要从政府责任、平台责任和使用者三方面进行了相关规定。


中传文法学部法律系一位老师在接受该校学生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属于道路安全上的危险(例如撞人或者被撞),就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原则,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如果是因为电动车本身的故障导致刹车失灵等安全事故,则由电动车生产厂家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如果是由于道路问题,例如井盖没盖,骑车人掉进去了,则由井盖所属的单位负责。“通俗地说,就是谁撞的,谁负责;谁的过错,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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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18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表示,《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因为当前市场上投放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普遍超标、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火灾隐患突出、车辆运行安全风险高、电池污染问题严重,建议各地审慎对待,从严掌握。

上海叫停共享电单车,并对已上路的6万辆车进行相应处理。

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委员会、城市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保局共6家单位,对在该市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业务的相关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立即停止运营行为。

9月15日出台的《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提出,综合考虑骑行安全和停放秩序、道路通行条件、充换电配套设施安全等因素和公共服务等特性,明确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

而杭州也于2017年4月,制定了《杭州市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发展指导意见(试行)》,明确规定杭州暂时禁止发展互联网电动自行车。

日前,杭州相关管理部门对在杭州提供租赁电动自行车业务的5家平台企业进行了约谈,要求停止运营,在限定时间内,自行对本平台车辆进行清理并暂时退出杭州市场。对逾期不清理且及未退出的,将开展专项整治。

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政策建议是经过反复论证和分析的,主要有这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车辆普遍超标,市场上投放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普遍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

二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骑行人不固定,且多数未经过专门的交通安全教育和驾驶培训,加上电动自行车自重大、速度快,发生事故会带来较大伤害和损失。

三是火灾安全隐患突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存取点充电、消防等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充电过程和露天停放影响电池安全,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

四是车辆运行安全风险高,如车辆保养维护管理不及时、不到位,极易出现隐患车辆上路行驶。

五是电池污染问题严重,主要使用铅酸蓄电池等,大量废旧电池被随意拆解,严重影响环境等。

对于已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城市,建议深入研究论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完善配套政策制度,依法依规加强管理,防范各类问题和隐患,确保安全出行。

第2个回答  2018-03-30

这种共享电动车刚问世没多久就被交管部门紧急叫停。目前,大街上已经没有这种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身影。
电动自行车须上牌后上路行驶,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不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车辆不能办理上牌登记。对非法上路的电动自行车,交管部门依法予以罚款处罚,拒绝缴纳罚款的,依法扣留车辆。

《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因为当前市场上投放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普遍超标、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火灾隐患突出、车辆运行安全风险高、电池污染问题严重,建议各地审慎对待,从严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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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7-03-27
地方性法规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电动车其实就是一个鸡肋,速度快又不遵守交通规则,好多交通事故都有电动车的份,不让骑就应该不生产不销售,现在还是卖车。就有点矛盾。
第4个回答  2022-04-28
主要还是安全问题和单车的前车之鉴
安全包括车辆,人员等
目前共享电动车已经在全国1000多个城市落地,年交易额100亿,大势所趋,潮流不可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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