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收养手续,原告只养了我2年,户口是成年后才迁走的,我16岁时原告的兄弟提出给他养老,代管其土地和山林,死后继承他的财产,我需要在原告死亡后出丧葬费中的1000元,签了一份赡养协议,虽然我的名字和他兄弟的名字各写错了一个字,但是甲方是原告,乙方是他兄弟,是按了手印的,此后我外出打工成年后远嫁,双方十几年未来往,前段时间原告瘫痪了他的兄弟来找我要钱,未达成协议之后,前几天我收到法院电话说立案受理了原告代理律师提起的诉讼,让我十一假期后去应诉,今天收到村上打电话说原告已去世,法院会怎么处理?(2年收养期间我受到原告和2个侄子多次猥亵,所以从小不愿意和他们家有所接触,只要不开心我就想自杀逃避问题,或者去杀原告和他侄子等等,医生给我做了测试说我有严重的抑郁症,让我吃药并寻求法律帮助,但是我目前没有经济能力请律师代理,我也不想亲自回去面对这件事,可以我不出面请别人代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