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我父亲负主要责任,请问我父亲的单位要负多少责任?要赔偿多少钱

如题所述

一、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失去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机会。

二、非因工死亡的,用人单位没有法定的赔偿责任,非因工死亡的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的,应当支付这两笔费用(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其支付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黑龙江省是此两项费用合计为10000元。

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死者最后一个月的全额工资(即使用出勤一天也要支付一个月的全额工资)。

附:《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èŒå·¥æœ‰ä¸‹åˆ—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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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15
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人身损害为工伤 你父亲主要责任 不能认定工伤死亡 单位无责任 只需履行道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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