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需到劳动部门备案才有效吗

如题所述

你好,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根据此规定,单位规章制度不以在劳动局进行备案为生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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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1-06
1、如题所述,一般情况下,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作参考,依法合理制定适用于本企业单位的规章制度,无需向劳动部门报备;
2、但是,一些特指专项的制度,则应予依法向主管部门机构报备,例如,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所涉的相关制度应向主管劳动机构报备;
3、请予核实,依法操作。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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