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答应补偿骗员工办了辞职可以投诉吗

如题所述

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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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18
员工已经办理辞职手续,那么单位就有证明员工是本人意愿离职
本人意愿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如果单位存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行为,员工就算是本人离职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3-18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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