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上班,但在上班途中因大雨致使超市地下室路面湿滑导致摔断腿,算是工伤吗?超市要负责吗?

如题所述

在超市上班,但在上班途中因大雨致使超市地下室路面湿滑导致摔断腿,如果已经进入工作场所滑倒摔伤的,用人单位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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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27
当然算,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伤,属于功能工伤保险范畴,何况您已经到达了上班场所,并在上班场所受伤,超市需要负责追问

但是只是在试用期,没有买工伤险!

追答

只要在劳动合同成立期间,就要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限被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应当缴纳社会保险,所以没有缴纳保险是你所在单位的错误,还是要赔偿你的有关损失

追问

是签了一份合同,但是在他们那儿,自己手上没有。只有工作证。

追答

那就找你们有关领导要求赔偿呀,正规单位有合同有手续,只要你是其员工就可以,应该要求赔偿

追问

谢谢

追答

希望你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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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8-27
应该算,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都应该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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