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奴隶制五刑与封建制五刑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1、刑罚种类不同

奴隶制五刑分为墨、劓、剕、宫、大辟五种法定刑罚。

(1)墨刑又称黥刑,是在罪人面上或额头上刺字染墨。

(2)劓刑是割去受刑人的鼻子。

(3)剕刑,夏朝称膑,周时称刖,是指斩掉左脚、右脚或者斩双脚,也有称膑是去掉膝盖骨。秦朝称为斩趾。

(4)宫刑是破坏受刑人生殖器官的残酷刑罚。

(5)大辟则是死刑的统称,秦汉以前的死刑种类很多,如戮、烹、车裂(五马分尸)、枭首(砍头后悬挂示众)、弃市(闹市斩首后暴尸于众)、绞、陵迟(也写作凌迟)等。

封建制五刑则包括笞、杖、徒、流、死五种基本的法定刑罚。

(1)笞刑,即用法定规格的荆条责打犯人的臀或腿。

(2)杖刑,即用法定规格的“常行杖”击打犯人的臀、腿或背。

(3)徒刑,即在一定时期内剥夺犯人的人身自由并强迫其戴着钳或枷服劳役。

(4)流刑,即将犯人遣送到指定的边远地区,强制其戴枷服劳役一年,且不准擅自迁回原籍。

(5)死刑,是五刑中最重的一种,即剥夺犯人生命的刑罚,分为斩、绞两等,同以往各代残酷的死刑相比,唐代法定的绞、斩刑,还是生命刑中较为轻缓的两种。宋理宗时还加上了凌迟。明清加枭首。

2、起源时间不同

奴隶制五刑起于夏朝的墨、劓、膑、宫、大辟,在汉文帝之前通行。封建制五刑在隋唐以前已经存在,但在隋《开皇律》中首次确立,在隋唐之后才通行。

3、残酷程度不同

奴隶制五刑中除了大辟即死刑外,其他四种都是以残害肢体、摧残器官的肉刑,而且受刑后无法复原。

封建制五刑残酷程度相对较轻,除了死刑外,其他刑罚并非无法复原的身体残缺之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奴隶制五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封建制五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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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3

奴隶制五刑与封建制五刑有以下区别:

1、刑名不同

(1)奴隶制五刑为:墨、劓、剕 (腓)、宫、大辟。即额头刻字、割鼻子、砍脚、毁坏生殖器以及死刑这五种故意损伤受刑人肌体的刑罚。

(2)封建制五刑为:笞、杖、徒、流、死。笞刑,就是指用小竹板打屁股。隋律规定,笞刑共分五等,从打十下到打五十下;杖刑,是指用毛竹板打屁股。隋律规定,杖刑也分五等——从六十板到一百板。杖刑用的板子长三尺五寸。

徒刑,就是强制劳动,类似于劳教。刑期从一到三年不等,每隔半年算一个等级。受流刑者会被发配到边疆服劳役或者是戍边。从皇城开始算,分两千里,两千五百里,三千里三个等级;服刑后不允许回来。死刑分为绞刑和斩首两种,宋朝以后加入凌迟,明清时期加入枭首。

2、刑种不同

(1)奴隶制五刑中:除死刑外,其余都是以残害肢体、摧残器官的肉刑。

(2)封建社会五刑:西汉时期,统治者曾废除伤残肢体的肉刑,代之以笞、杖。至汉末,虽仍未真正废止以致人伤残为目的的刑罚,但传统的五刑已发生变化。在魏晋南北朝,对原有的五刑屡加变更;到隋、唐时,终于定为“笞、杖、徒、流、死”,是为“封建社会五刑”,一直沿用到明清。

3、残酷程度不同

奴隶制五刑均为肉刑或者死刑,残酷的伤残人的肉体或者直接剥夺其生命,不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或者即使有机会,被损伤致残的囚犯也没有能力去自新,与孔孟“仁”的思想有严重冲突。

汉代文景两帝废除肉刑的改革为封建制五刑的确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原由是缇萦上书,由此汉文帝看到了肉刑的残酷性,下令将墨刑改为髡钳城旦舂,将劓刑改为笞三百,斩左趾改为笞五百,斩右趾改为弃市死刑,但改革还存在问题,班固称之为“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之”,后来汉景帝又将劓刑笞三百改为笞两百,将斩左趾笞五百改为笞三百。

从奴隶制五刑到封建制五刑,残忍的肉刑逐渐退出舞台,一定程度上人性化了许多;而刑罚等级的出现也使得刑罚制度渐渐标准化,体现着中国刑罚制度的不断进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奴隶制五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封建制五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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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5-22

1、刑罚种类不同

奴隶制五刑,是指我国奴隶时代长期存在的墨、劓、剕、宫、大辟等五种法定刑罚。

封建制五刑制度是隋《开皇律》中首次确立的,包括笞、杖、徒、流、死五种基本的法定刑罚。

2、受刑程度不同

奴隶制五刑作为中国奴隶时代具有代表性的刑法,夏代开始逐步确立,于西周时期写入吕侯编著的《吕刑》,是一种野蛮的、残忍的·不人道的、故意损伤受刑人肌体的刑罚。进入封建社会后,奴隶制肉刑开始逐渐被废除。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文明程度的提高及对人的生命的尊重,以墨、劓、剕、宫、辟为主的旧五刑也逐渐为笞、杖、徒、流、死的新五刑所代替。

3、刑种不同

奴隶制五刑中:除死刑外,其余都是以残害肢体、摧残器官的肉刑。

封建社会五刑:西汉时期,统治者曾废除伤残肢体的肉刑,代之以笞、杖。至汉末,虽仍未真正废止以致人伤残为目的的刑罚,但传统的五刑已发生变化。在魏晋南北朝,对原有的五刑屡加变更;到隋、唐时,终于定为“笞、杖、徒、流、死”,是为“封建社会五刑”,一直沿用到明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奴隶制五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封建制五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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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6-05
五刑是五种刑罚的统称,可分为奴隶制五刑和封建制五刑。

奴隶制五刑是指墨、劓(音易)、刖(音月)、宫、大辟。封建制五刑指笞、杖、徒、流、死。奴隶制五刑在汉文帝之前通行,封建制五刑在隋唐之后通行。两种五刑制只是对古代刑罚的一种概括,不能完全包括古代的刑罚制度。

奴隶制五刑中除了大辟即死刑外,其他四种又叫做肉刑,因为这四种刑罚是对肉体的刑罚,而且受刑后无法复原。

墨刑又叫做黥(音晴)刑,先割破人的面部,然后涂墨,伤好后留下深色的伤疤。汉文帝废除肉刑后,经过魏晋隋唐,都没有此刑,但五代和宋又恢复,辽金元明清都有刺面刑,但有的轻罪则刺胳膊。到清末光绪末期,彻底废除。

劓,即割鼻子,汉文帝废除肉刑后,用笞三百代替,后来,又减少了笞数。此后,该刑不再出现。

刖,夏朝称膑,周时称刖。是指斩掉左脚、右脚或者斩双脚。有的说称膑是去掉膝盖骨。秦朝称为斩趾。

宫,又叫淫刑、腐刑、蚕室刑。开始是惩罚那些有淫乱行为人,后来处此刑的人与淫乱无关。宫刑是五刑中仅次于死刑的一种重刑。东汉时曾经用这种刑罚来作为死罪减等刑。隋朝法律正式废除。

大辟,即死刑。秦汉以前的死刑种类很多,如戮、烹、车裂(五马分尸)、枭首(砍头后悬挂示众)、弃市(闹市斩首后暴尸于众)、绞、陵迟(也写作凌迟)等。

封建制五刑在隋唐以前已经存在,到了隋唐正式定为法定刑罚使用。

笞是笞打,原来的刑具用小荆条拧成,到了清朝则用竹板做成。这种刑一般打臀部。受刑的轻重和行刑人有关,可以徇私舞弊。笞分为五种等级: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

杖,用粗荆条拧成,到隋朝时定为法定刑,也分五等:六十、七十、八十、九十和一百。击打部位是背、臀和腿。宋、明、清和隋唐相同,到清朝末年法律改革时废除。

徒,强制犯人劳役的刑罚。《唐律疏议》的《名例》篇解释说:“徒者,奴也。”即劳役。分五等:一年,一年半,两年,两年半,三年。唐朝不附加杖刑,而宋朝则加脊杖。

流,就是将犯人流放到边远地区,不准回乡。隋的流刑分三等:一千里,一千五百里,二千里,分别劳役二年、二年半和三年。唐朝则各加一千里,但劳役时间减少,都是一年。

死,隋唐之后,死刑一般是两种:绞和斩。宋元明清还加上了凌迟。明清加枭首。

古代执行死刑一般是在秋冬季节,这与古人的自然神权观念有关,即顺应天意。春夏是万物生长的季节,而秋冬是树木凋零的季节,象征肃杀。人的行为包括政治活动都要顺应天时,否则要受到天神的惩罚。皇帝即是天的儿子,更要遵守天意,按照天时行事。处决犯人也是如此。

从西周开始就有了秋冬行刑的做法,到了汉朝成了制度。除了谋反等大罪可以立即处决外,一般死刑犯都要等到秋天霜降后冬至以前才能执行。

古代还有行刑的禁忌,唐宋规定正月、五月、九月为断屠月,每月的十斋日为禁杀日(初一、初八、十四、十五、十八、二十三、二十四、二十八、二十九),即使谋反重罪也不能在这些日子处死。明朝也规定十斋日禁止行刑,否则笞四十。国家进行的大的祭祀活动时也禁止行刑。行刑的具体时间有的规定在下午1点到5点之间。过时则要等到第二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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