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己建房了怎么办可以强拆吗

如题所述

林地己建房了怎是否可以强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如个人或建设单位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非法占用林地建设房屋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要求其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状。

2、如个人或建设单位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又不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会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该违章建筑。

使用林地单位按规定申报使用林地手续后,并不是所有用地申请都能得到批准,只有县、市两级林业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并签署意见,报省级或国家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并发给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用地单位支持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等材料按照土地管理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后,才能进行施工建设。建设用地被批准后,如果拟施工林地上的林木需伐除时,用地行为人还必须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因此,正确的做法是应首先取得省级或者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使用林地同意书,办理完有关征用土地手续,然后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凭采伐许可证进行采伐。按规定上交森林植被恢复费为由,在既没有获得使用林地审批,又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伐林木,构成滥伐林木行为,依法应予处罚。

违章建筑认定的条件:

1、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总体规划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2、未取得土地使用手续或通过非法手段获得土地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3、城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或未按工程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4、农用地上违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5、全面实施农房建设规划报建制度以后,即以后未经批准擅自在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或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内容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6、不符合“一户一宅”情况的;

7、生态保护红线区以及公路、河道控制范围内非法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8、违反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

违建不用拆除的情形如下:

1、在法规颁布前建造的房屋。

1982年,我国颁布了《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规定了农村住房建设的面积,因此1982年以前建造的房屋,即使面积很大,也不会拆除。

2、符合规划的农业设施/工业厂房。

建设时手续不全的农业设施或者工业厂房,只要符合当地规划,处罚后也可以补办手续,一般不会被拆除。

3、因体制原因手续不完整的房屋。

在以前的农村地区,许多户籍或宅基地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一些符合分户建房的农民在没有批准的情况下单独建造住房。对于这类房屋,只要手续补办完,就不会被拆除。

4、不影响他人的附属房屋。

许多农村家庭在房屋旁边建车库、储藏室等小型建筑,只要不影响村庄的整体面貌,不占用公共空间,不损害他人利益,也是不会被拆除的。

5、强制拆迁会影响重要建筑物主体的安全。

如果房屋与重要建筑物密切相关,强制拆迁将威胁到重要建筑物,那么此类非法建筑也不能被拆除。

6、拆除违建会损害公众利益。

有些非法建筑已属公共设施,如果拆卸会损害公众利益,则这些非法建筑无须拆除。

7、现有技术条件不能拆除。

有些非法建筑物的地理位置,或以现有技术无法拆除的方式,这些非法建筑物无需拆除。

8、已改正或补足手续的房屋。

如果违法建筑在后期已完成有关手续,并通过审批,则不需要拆除这类非法建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