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是做什么的?

如题所述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职能(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国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七)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国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十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十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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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16

以泸州市住建局为例,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和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和房地产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风景名胜事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建设科技推广运用管理、城建监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组织拟订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承担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和城市设计的编制、审查报批和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对全市历史文化名城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全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及开发利用规划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其他工程和临时建设的规划管理,负责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负责全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初审和监督管理;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指导各区县城乡规划工作。

扩展资料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宣传教育科)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文电处理;负责重要文稿、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目标管理、机要保密、文书档案、信息化建设、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固定资产采购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管理局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局党委抓好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协助局纪检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网络宣传等工作;负责抓好干部理论培训、职业道德教育,指导本系统抓好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等工作。

组织编制城市建设与维护的规划和计划;搞好城建资金的筹集和调度、预算、决算和城市项目的预算、决算工作;负责预算外资金的收取和使用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审计;负责城市建设管理的统计工作。

(二)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

负责编制城市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年度计划;负责城建项目的组织实施,组织城建项目方案论证、工程可行性研究、建设管理、竣工验收和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负责重点城建项目的储备和论证工作;参与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和建制镇、集镇、村庄建设。

(三)市政公用管理科

负责编制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计划;负责维护和监督管理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协调和综合经营城建产权;

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燃气热力行业、公交站点布局、路灯和消防设施;指导城市供排水、节水和污水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指导城市防洪排涝工作;

负责市政公用行业的相关资质管理;负责市政公用管理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全县建制镇的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负责村镇建设统计工作。

(四)建筑业管理科

负责拟订全县建筑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扶持全县建筑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市场准入、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建设监理、合同和风险管理;

负责建筑业务工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各类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及执业注册管理;负责拟订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建筑节能、科技发展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创优评奖工作;

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和安全生产人员相关资格的审核;负责指导房屋安全鉴定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指导技术创新、推广。

(五)房产物业管理科

负责拟订房地产开发计划并监督实施,推进住宅产业化工作;组织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商品房预销售、房屋安全管理;

负责全县房地产、物业、房地产估价与经纪行业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房地产估价与经纪企业的资质审核;负责物业及住房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房屋装修、老小区整治等工作;

监督管理房屋登记、确权、发证、转移、抵押、租赁、注销、变更工作;指导全县住房保障、白蚁防治工作;参与指导农村住房集中改建和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指导规范农村住房建设标准、建设质量安全监管。

(六)法规监察科

组织起草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建设行政执法资格的审核报送和执法证件管理;负责依法行政及普法教育工作;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及平安创建等工作;负责处罚案件的审核;负责信访事项的受理、交办、督办及复查工作,承办县人大建议案、政协提案;负责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协调办理和回复;依法查处全县建设、房地产领域违法案件。

(七)行政审批科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许可事项的许可(初审)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核准(备案);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统计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泸州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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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1-14

住建局是指导全市建设行业行政监察工作。

1、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简称建设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建设局与住建局是一个概念,只是称呼不同而已,决定于当地政府编办的机构命名,指导全市建设行业行政监察工作。

2、住建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研究拟定加快全市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战略;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3)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

(4)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

(5)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城市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广告及设施、城市公共客运、园林、市容环境卫生、城建监察工作以及城镇规划区的绿化工作。

(6)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管理。

(7)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

(8)制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制定行业教育发展规划,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

(9)管理全市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建设企业开拓省外、国(境)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10)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内设机构:

(1)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与之合署办公)。

(2)计划财务审计科。

(3)城乡规划管理科。

(4)城市建设科。

(5)建筑管理科。

(6)住宅与房地产业科 监察室。为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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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10-11
建设局是主管全市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和风景名胜事业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风景名胜事业的
法律
、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起草有关建设和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制订和指导实施全市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编报和负责实施年度建设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城市建设统计年报工作。
(三)负责全市建筑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风景名胜事业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合作和外事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和建筑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负责建筑市场、房地产开发市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和地方建材市场管理;承担组织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负责全市墙体材料的改革、推广工作。
(四)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除重点工程和财政投资项目外,下同)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参与市重点工程和财政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审查;负责制订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质量监督与检测、施工安全、合同鉴证、定额标准、工程造价和竣工验收的管理工作;负责建筑机械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建设工程质量重大事故;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的实施。
(五)负责全市有形建筑市场的建设、管理和规范工作,强化对建设工程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除城市规划区内的风景名胜区外,下同)规划、建设管理,组织审查市级或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规划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的申报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的审查工作。
(七)负责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和人才培养工作,指导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实施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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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12-21
周建军很明确就是住房建房子的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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