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满洲国时期的警佐是七级警官,采荐任制,待遇比照少校,一般任职警务局长;
奉系军阀治理满洲时,虽拥有警察制度,不过因为警察素质低落而饱受恶评。伪满洲国建立后,于日本的控制下建立新制,于中央设置警务司,负责统括伪满洲国内全体警察。并于各省设置警务厅,首都新京特别市为首都警察厅,奉天市、哈尔滨为警察局,安东市、
抚顺市、鞍山市、吉林市、
牡丹江市、齐齐哈尔、锦州市、
佳木斯市、营口市为警务处,其他市、县、旗为警务科。并设置海上警察队担任海上警察工作。
伪满的警务司设参事官室 警务科总务股、人事股、经理股、企划股 警备科 警备股、防空股、通信股、铳器股 特务科特务股、思想股、检阅股 保安科保安股、交通股、经济保安股 刑事科刑事股、防犯股 教养科教养股、教材股 兵事恩赏室等科室。
伪满的警衔分为十二级,最高级的一等警官_是警务司长,最低级的十二等警官是普通警士,题目所说的警佐是七级警官,采荐任制,待遇比照少校,一般任职警务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