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的住宅楼贴着小区边的,一边就是市政道路,上两年加装了电梯,在唯一对着小区的那面,由于地质原因(流沙地导致有渗水),电梯足足过了一年才验收通过。然后今年对面楼也想加装电梯,但是他们为了出行方便(我住的那栋楼因楼层结构问题,所以要走半层才能进电梯)强行要在我这边的电梯旁边装电梯。问题是楼与楼之间的间距并不容许加装两栋电梯(加装的电梯间必须相隔3米),如果对方加装电梯,那么势必影响我这边的电梯安全问题(由于我这边的电梯是两年前加装的,只打了12桩,如果太贴近以及太过的震动都会导致我这边的电梯出现问题,甚至倒塌,加上小区没多远就是地铁通道)。对面楼楼梯两面都是面对小区的,他们完全可以用另一面,如果是出行问题,他们也可以完全按照再往小区里面走得那栋楼那样从厨房出入。所以我们这栋楼的全体业主强力反对,并且在公告的时候上交了反对抗议书,并于7月11日双方在居委会进行了调解。调解并不顺利,我们这边出示了土地证还有电梯的资料,并且对他们的意见进行了反驳,最终是说先找专业人士对那个地方进行勘察再进行第2次的调解。结果还没见有人行动勘察就收到通知说对面的加装电梯申请审批通过了?!那个大叉了!那么我该怎么处理?怎么投诉?可以直接法庭见么?需要什么资料?要找那些人?谢谢!
请问,现在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我该用那个方法进行抗议?
追答你找一个律师问一下。如何准备提交的证据等,你需要专业人员的帮助。
追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