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厂《管理制度条例》有哪些?

如题所述

有如下条例:

1.爱护清洁,保持环境卫生,人人有责任维持车间及工位的清洁,不得乱丢垃圾和零配件,物料掉落要及时捡起,不准随地吐痰,违反者罚款小过一次处分。

2. 所有员工打卡后必须进入车间,上班时间到后必须各就各位,做好工作准备,不得到处窜动工位。违反者罚款申戒一次处分。 

3. 不得带零食进入车间,不得在车间内吃口香糖,或者吃零食,违反者罚款小过一次处分。 

4. 上班时间不得乱窜工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岗时,要向组长申请并领取离岗证后才可以离开工位,离岗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超时者按照1元/分钟扣除当天工资。未经组长同意擅自离岗者罚款申戒一次处分,擅自离岗超过15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5 .上班时间不得坐姿不正,不得脱鞋、翘腿、左顾右盼、不准谈论与工作无关之话题,不准看报纸、嬉戏。违反小过处分。 

6 .上班时间不得打磕睡,利用工作之便偷懒,违反者大过一次处分,影响极坏者大过一次并开除处分。

7. 车间绝对严禁抽烟,一经发现,大过两次,并开除处理。 

8. 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不得违抗、顶撞管理人员;不得消极怠工或煽动他人起哄,违反者大过处分,不得打架斗殴,攻击同事和上司,违法者按照厂规大过两次并开除出厂,同时交于当地公安部机关处理.

9. 因生产需要安排加班时,通知加班人员不得无故推脱,违反者按旷工处理,正常上班时间无故旷工者,根据本厂规定给予处罚外,本部门应给予小过一次处分, 一个月旷工超过三次者,大过一次并开除处分。 

10.下班时间必须服从组长指挥,拉头停止放假机时间只允许下班前5分钟停止。以组长指令为信号,有秩序地排队下班,不得喧哗奔跑,违反者小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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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2-05
  为了加强管理严明厂规,经公司研究决定,在原来厂规的基础上增加以下规定:

  一、 员工上下班工作时间: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30。(其他部门上下班时间不变)

  公司可依据实际情况对工作时间予以调整或安排加班。

  二、 新招人员必须报公司人事部批准办理手续方可上岗。根据情况按计划安排招工,录用人员必须符合岗职用工条件。按规定时间到本公司进行岗前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试用一个月适应本职工作后签定正式录用合同(劳动合同)。

  三、 调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专业对口、岗位所需、年龄条件合适的原则,参照各岗职的要求,由各部门向人事部提出,人事部提交总经理(老板)研究确定,经人事部门办妥离调手续、并经审查合格方办理调入手续(其中包括填入职存档表、财务部备案)未经人事部办理正当手续的拒绝月底发薪。

  四、 员工辞工原则上未满壹年,不得辞工,因个人原因或不适应工作辞工时,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不提前申请而辞工需按本人一个月工资交纳赔偿金,(计件工按本月实际产量费扣)。试用期人员离职应提前7天提出申请,但视情况经批准而提前离职者不在此限。

  五、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或旷工,有事必须写请假条经部门主管(经理、厂长)批准,人事部认可方能有效,有事不请假按旷工处理,并推迟发放当月工资和一切补贴。迟到、早退时间每月累计超过60分钟,每分钟扣1元。

  六、 员工因病假不能上班,应提前通知部门主管,以便安排工作。急诊病假也应尽早与部门主管联系。病假需递交公司指定医院的病假单(**医院)并经部门经理批准,人事部认可方为有效,急诊病假不受医院限制,病假不发工资。

  七、 员工确需请假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报人事部备案,批准后方可离岗,违者按旷工处理。请假半天由组长批准,请假2天由车间主管审批,请假3天由厂长审批,请假6天以上由总经理(老板)审批,原则上审批天数不超15天,重要岗位人员请假时间超过10天,公司可以作岗位重新安排。

  八、 员工因突发事件未能按照上述手续先请假,应在当日上班后二小时内用电话通知主管(厂长),说明请假事由经批准后方为有效。然后在上班后当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九、 工作时间开始5分钟至15分钟到班者视为迟到、工作时间终前15分钟内下班者视为早退。

  十、 超过15分钟后到班者或无故提前15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论处,(计件工人每次罚款10元,取消当班产量,固定工资按基本工资扣半天)每月累计共三天者可论处自动离厂,但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主管同意者除外。

  十一、 员工旷工期间扣发100%工资,并视情节批评或处分(超过3天视为自动离厂)。

  十二、 当天到班后,因车间生产任务不足,安排不到工作时,应在1小时之内由主管签字,送财务部加盖回工印章方可有效。

  十三、 当月出满勤,不请假(迟到、早退累计时间不超30分,不旷工及没有出现任何质量问题,而且当月计件工资达600元以上者,可获5%的全勤奖。

  十四、 各部门主管(组长)要如实做好每天考勤登记,按时送交财务核对结算工资。违者查出一次罚组长20元,车间主管10元。

  十五、 严格遵守岗位制度,上班时间不准串岗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事或外出必须申报主管(经理、厂长)批准,凭证由保安登记方可放行,违者视旷工论处。

  十六、 上班时间所有员工必须在胸前佩戴好厂证、穿厂服。违者保安有权拒绝此员工进入车间上班(或登记罚款10元)

  十七、 本司员工进出厂门必须佩戴好厂证(厂证要保持整洁,不得涂改或转借,遗失应及时向厂部报失补办)违者保安有权拒绝进出厂门。

  十八、 保安员要严防格守,积极配合公司各部门的工作,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切实做好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九、 严格把关出门口的放行凭证,未经盖章或没有正式放行条任何物品一律不准放出入厂门(车间),

  二十、 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按顺排队打卡,违者保安有权责令此员工从新排队打卡,并根据情况登记或罚款。

  二十一、 上班卡是员工本人考勤的一种凭据,也可以依据上面的时间进行工资结算,任何人不准代替打卡、涂改或收藏,应按规定的位置插放整齐,违者按规定处罚。

  二十二、 以上规定由厂部和保安监督执行,希望全体员工积极配合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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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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