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由央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
其中就要求在用户使用支付宝的“余额”功能付款时,最初每日累计交易限额不超过5000元,根据需求可以提升到1万元;而通过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购物或者购买余额宝等理财产品都不受限额约束。
扩展资料: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对第三方网络支付的账户分类与监管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的规范:
对使用支付账户余额支付(即客户先充值到支付账户,再用支付账户余额完成支付的方式)来说,新规较征求意见稿在支付账户分类上发生了变化。根据支付账户的实名制身份核实强度,支付账户被分为Ⅰ、Ⅱ、Ⅲ三类。
在功能上,三类账户都可以消费、转账,但只有Ⅲ类账户可以投资理财;在限额上,Ⅰ类账户自账户开立起累计限额1000元(类似微信零钱包和支付宝“余额”),Ⅱ类账户年累计10万元,Ⅲ类账户年累计20万元,后两者限额累计中不含从支付账户中提现回银行账户。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网络支付每日最高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