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人伤住院费用全额报销吗

如题所述

不能全额报销。
医保外费用已经明确免责(不赔),但是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一般不会一刀切,不会完完全全不赔。
拓展资料:
1.保险法司法解释不支持保险公司免赔所有医保外费用,但是,对于免赔医保外费用与医保内费用的差额,保险法司法解释是支持的!
所以,保险公司投鼠忌器,对于医保外医疗费一般不会完全拒赔,而会通融赔付。
2.车险伤员和医保、新农合病人住院有很大的不同,医保和新农合住院要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处罚,住院病人自己要承担部分费用,也会关注到医院费用的使用情况。而车伤住院伤员不仅保险公司没有能力监管到医院,住院费用由车主支付,车险伤员一般也不会考虑费用的使用,甚至还有很多伤员要求或与医院串通多开治疗疾病的药物以及补药的情况。同时,医院在以药养医等不合理的管理体制和逐利本能驱使下,对车伤住院病人虚假、过度治疗现象比医保、新农合更加严重。
2.大多数医院对车伤住院虚假和过度医疗主要采取虚记费、多记账、超剂量、超疗程、无指征治疗、用药等方式,国家已经将越来越多的药物和治疗纳入医保标准,按医保标准核赔就意味大量虽列入医保标准范围,但却属于虚假或过度的医疗项目,还有大量治疗与车伤毫无关联的疾病费用都可以保险赔偿。同时,医保外自负费用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比例,低的时候可能只占总住院费用10%,高的时候可能占比50%以上。湘潭市商业保险医疗、伤残管理服务中心加强对医保目录内项目虚假、过度医疗监审的同时发现,一些医院为了保持车伤住院病人的暴利,有加大使用医保目录外自费项目的趋势。
3.虽然各个保险公司都有医疗审核岗,但基本上只是核减了被保险人的保险赔款,并且标准不一,这种核赔方式不仅对医院虚假、过度医疗没有任何制约作用,而且还引发大量的理赔纠纷,保险公司面临赔钱还不讨好,车险严重亏损,行业的形象不断受损的尴尬局面。
车险住院医疗乱象的严重性决定了保险公司采取措施堵塞这一长期以来吞噬公司经营效益黑洞的迫切性,随着政府职能的逐步转变,商业保险要越来越多地承担社会公共服务,辅助社会管理,保险公司的分散性和住院医疗包括伤残鉴定的专业技术性和复杂性,决定了设立一个类似医保局这样权威、专业、集中的商业保险医疗、伤残管理服务机构和平台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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