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女方可以不给孩子给男方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可以,这是属于民事纠纷,主要是看双方的意愿,采取民事自治的原则,主要是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对不满两周岁的孩子,母亲优先。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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