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妇女的户口在村里,是否可以申请宅基地?

如题所述

离婚妇女的户口在村里,是否可以申请宅基地?离婚后妻子能申请宅基地。当然离婚方的户籍本身是该村集体户籍的一员。如果离婚户籍仍在村集体户籍,且名义下没有宅基地,可以申请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房,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量利用村里原有的宅基地和闲置的土地。农村村民居住用地由乡(镇)使用,经人民政府审查,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业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售、出租房屋后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如何处理宅基地纠纷?

1、谈判。协商是争议双方处理自身权利的一种方式,也是私法自治原则的体现。因此,谈判必须建立在自愿、平等和真实的基础上。

2、调解。争议双方不能达成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应当书面向相应的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宅基地权属纠纷的调查和调解。

3、行政裁决。人民政府或者土地主管部门受理宅基地权属纠纷案件,未达成调整协议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调查处理意见,报上级或者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即行政裁定。

农村宅基地的继承。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一般“财产”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村民基于身份关系从村集体组织无偿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视为一种特殊的产权。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和“特殊财产”,不应视为继承。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村民自己,这部分可以继承。但农村宅基地无法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条规定:“继承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然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村民基于身份关系从村集体组织无偿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视为一种特殊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一般来说,用益物权具有财产性质,应当允许其流转和继承。然而,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和“特殊财产”,不应作为继承而继承。因此,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一般“财产”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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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23
妇女可以申请宅基地,《农村宅基地管理意见》当中已经明确表示一户一宅,不过前提是父女的户口被分出来了,成为一个单独立户。
第2个回答  2022-08-23
这个是要看村里边的情况的,现在宅基地是非常难申请的,即使你的户口在村里边,也不一定能申请下来。
第3个回答  2022-08-23
比较困难,大部分地区的女性想要申请宅基地都是比较困难的,现在许多村庄已经没有多余的宅基地了。
第4个回答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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