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闸北区公安局: 我在上大文化学院恶意欠薪已经一年,我们没法找到当事人,请指教是否可报警?

我是上学期到上大文化学院上“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从一月份开始我就没拿到课时费,一月份欠我1500元。二月份放假,三月份开学到四月份参加统考,这学期欠了我2100元课时费,共计欠我3600元。欠课时费并不是我一个,听说所有教师都没拿到,共计欠了约三万多费用。5月21日我找了上大文化的姓束的院长,他说他们是与一家公司有合约联合办学的,现在合同已于去年5月到期,所以他不承担责任,我问他,那么他们继续在办学你怎么没有反应,他推说不知道。我觉得有点荒唐,他的办公地点就在广延路350弄32号101 室,办学点在现代经济管理进修学院,就在广延路上的,这怎么可能呢?我们受聘来教学,所有一切都蒙在鼓里。听说是一个姓潘的与院长订立合同,借用上大文化的招牌招生,现在学校所有的钱款都给他席卷而去,现在他已逃到南京,电话也停机,住址也不知道。学校搞教务的叫葛陶华,就是他叫我上课的,但现在都躲起来了,根本没法找到。我怀疑他们几个有联合欺诈的可能,以前我与你们联系过,但你们说,只能打官司,但现在人都找不到了,怎么打官司?况且这似乎是一件有预谋的恶意欠薪,我们怎么办呢?烦请你们帮忙解决!在此先表示诚挚的谢意!

鞍山八村28号203室:陆知敏
于2011.1.9

第1个回答  2011-01-12
提起民事诉讼吧,只要你有与上大的工作合同,这事上大就得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2个回答  2011-01-16
如果公安不立案的话,你们可以集体起诉的呀~不用怕~只要有证据就行了抓不到那个淘到南京的人,至少上大这边也会有一定的连带责任的吧
第3个回答  2011-01-21
你的情况,叙述得还是有些简单。我大致给您分析下,首先您有没有与办学单位签订工作合同,合同是劳务合同还是雇佣合同,是劳务合同,去劳动仲裁即可,假如是雇佣合同,那只能去法院起诉。其次您要是与办学单位任何书面性的合同都没有,比较务实的途径就是去区级教育局反应下情况,由上级领导出面调解下这件事情(假如您联合所有的老师都去的话,效果会更好些,群体性事件,领导更重视)。再次就这件事的性质而言,想要刑事立案,很牵强!希望对您有帮助。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