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性障碍的基本分类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1-04-02

第2个回答  2016-05-30

实际上适应问题一直贯穿着整个儿童期,他们两三岁就离家上托儿所,以后又去幼儿园,然后上学,上学后又面临着考试、评三好学生、选班干部等问题,有时又会因为莫名其妙地“犯错误”而受到批评,这些都会给适应能力还处于“初级阶段”的儿童造成问题,有些父母让孩子中途转学,让孩子参加各种学习班等,也会使孩子感到紧张和压力,而一些更严重的情况如父母感情不和、离婚、亲人死亡或受虐待更会造成儿童严重的适应障碍。
儿童适应障碍会以各种各样的形式表现出来,他们可能出现躯体化的症状,如腹痛、恶心或者头痛、呕吐等;也可以表现为对父母的反抗,对他人的反抗和敌意,显得冲动,好斗等;有的孩子则出现拒绝上学或逃学、离家出走现象;也有的孩子会出现强迫、焦虑行为;最严重的情况是孩子产生抑郁情绪和轻生念头,甚至产生自伤自杀行为。
虽然表现各异,但这些表现都是因为孩子对新环境、新情况,以及各种生活事件的不适应造成的。孩子产生了程度不等的心理应激,本来平静的心境被搞的震荡起伏,内心环境的平衡被打破了,他们感到紧张、焦虑和恐慌不安,他们的心理应激很容易在行为上表现出来。孩子的个性不同,所在家庭环境的宽容程度和教养方式不同,也就使得孩子对应激的反应方式各不相同,这就出现了上述各种各样的适应障碍。
其实,遇到新环境、新情况或遭遇挫折时,孩子都会做出本能的适应努力,这时只要家长对孩子充分理解和宽容,以更积极和更耐心的态度加以疏导,让孩子以适当的方式充分表达其内心的苦闷和烦恼,或事前能够给予孩子一定的心理准备,都会使孩子降低心理应激强度,增强适应能力。经过一段时间后,孩子会做出新的调整,给自己重新定位,从而最终适应变化了环境。这时,孩子获得了新的平衡,脸上又会绽开灿烂的笑容,父母的担心和忧虑也就告一段落。 适应性障碍是一种心理障碍,主要表现为情绪障碍,也可伴有行为障碍或生理功能障碍。大学新生适应性障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情绪障碍,高中阶段的那种奋进精神和激情消失殆尽,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想法,对什么事都不感兴趣,出现睡眠障碍、食欲减退等,有些自认为考得不好或录取学校不理想的同学还会产生自卑、自责的心理。
二是焦虑倾向,面对新生活,不知所措,无所适从,情绪紧张不安,心烦意乱,也可有心悸、呼吸不畅症状。
三是社会性退缩,不愿融入新的集体,逃避现实,躲避社交活动,怕与陌生人交往,习惯于独来独往,闲暇就喜欢闭门独处,学习能力、生活能力在这种退缩和孤独中减退。四是行为障碍,会出现一些违反校纪校规以及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如逃学、旷课、迟到、寻求刺激等,而其中许多人在高中阶段则很少出现这种不良行为。五是躯体不适,出现不同程度的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腰酸背痛、肢体麻木、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腹痛腹泻等症状。
如果遭受不良生活刺激,又具有易感素质,加之适应能力差,便可导致适应性障碍的发生。针对大学新生而言,诱发其适应性障碍的直接原因主要有个体心理素质不良和环境变化两个方面。具体的因素因人而异,如:升学既定目标未能实现、对新学校感到失望、对新的学习方式或管理方式不适应、远离亲人得不到亲情的抚慰、原有的优势丧失(如高中阶段处处“冒尖”,但天外有天,进大学后却在某些方面逊于他人)、城乡学生巨大的文化差异、贫困生的经济压力等均会使刚进大学校门的新生产生心理落差,如果调节不当,不能及时排解内心的不良情绪,便会产生心理偏差,继之则会形成心理障碍。
适应性障碍在大学新生中较普遍,但大部分人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排解,一般多在半年内慢慢消除。为了将其消极影响降低至最低限度,新生入学前,家长或老师要给予这方面的指导,防患于未然,尽可能避免产生适应性障碍;入学后,学校要对新生给予更多的温暧,提供必要的帮助,家长则需经常与子女保持书信或电话联系,使其获得更多的感情慰藉。但如果适应性障碍症状比较明显,则应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可视情况进行支持性心理治疗、认知疗法及行为治疗,并可适当服用一些镇静安神类的药物,以调整情绪,促进睡眠,消除躯体的不适,同时要定期去进行心理咨询,直至正常为止。如果出现较为严重的焦虑、抑郁症状,则还需要配合进行药物治疗。 无论是离异还是丧偶的人,再婚是理所当然的。大多数再婚的人,婚后都能适应夫妻生活,甚至是十分和谐美满,但确有一些人出现不适应的情况。这种不适应不仅反映在家庭人际方面,更主要的是反映在新婚夫妻的性生活方面。
有这样一位青年妇女,丈夫去世不久,出于生活需要,半年后再婚。她对新丈夫各方面都比较满意,新丈夫也比较疼爱她,可以说不次于前夫。但当他们过性生活时,她总有说不清的难受和别扭。一到晚上,灯一闭,眼一合,前夫的形象就出现在眼前。新夫的性欲比较强,两三天就有一次性要求,而且每次都持续半小时左右。她想拒绝,但办不到,于是只好忍受着折磨,丝毫乐趣也谈不到,甚至产生厌烦之感。她处在一种欲进不能,欲罢不得的状态下,非常痛苦……
类似的例子很多,不仅是妻子,丈夫时而也有如此不适应的反应,很影响夫妻的感情,使一方产生很大的误解,但又不好解释清楚。有时,从本心讲是想尽量适应,但意不由己。
上述现象,称之为“再婚性适应障碍”,是纯心理因素造成的,这就如同有些从旧居搬入新居的人一样,房子虽好,就是住着不舒服,为此产生焦虑和抑郁的人不少。
怎么解决这类适应障碍,一般有两条出路:一是设法与新配偶从思想认识上沟通;二是解决个人的心理困扰。但为了不影响感情,避免引起对方的误会,通常以排除个人的困扰为主。
所谓的困扰,自然是起自前后配偶的对比问题。还以上面那个妇女来谈:她的前夫是个科技人员,比较内向,也比较固执,但对妻子的感情细腻,很体贴。在性生活方面要求淡些,而且做爱的时间也短。而后夫是搞文艺的,人外向,是个乐天派,感情丰富但粗扩。性之所至欲纵难收,不过对妻子还是十分满意十分爱的。二人相比之下,她更喜欢后夫这种性格。
为什么她更喜欢后夫却不能在性生活方面与之和谐呢?这中间既存在过去与现在的性生活模式问题,又存在某种心理上的对前夫的愧疚问题。很显然,前后两个丈夫的性模式是有差距的,这差距需要通过与现夫的长期相处才能适应。通常再婚者,无论是男方女方都不愿主动甚至是在被动的情况去透露与前配偶之间的性问题。因为这会给自己与对方带来尴尬和不愉快,更有回忆或缅怀之嫌。在这种情况下,比较好的解决方法是采用非语言性的沟通。再婚夫妇都应在结婚之初去熟悉对方的性习惯,并尽量主动去适应对方。本例中这位丈夫可能是大外向了,以为对现妻的爱就是频频的性生活,殊不知妻子既往性生活是平淡的,那么他就应该改换爱的方式,或减少性生活的频率,通过慢慢地带动诱导,最后达到和谐的目的。
至于这位再婚的女性,首要的是调整心理状态:有没有必要去愧疚呢?一个青年丧偶的人,再婚是必然的人生之路,既是再结婚,就会再有性生活,这种思想准备,在重新寻找配偶时就该有充分的心理酝酿,这位女性可能在这方面想得少了些。
按一般规律,离异者再婚后出现的性不适应要比丧偶者好得多。因为离异大都是感情创伤,离异者不可能有什么愧疚的想法,而丧偶多为感情的流连。当然这也和从独居到再婚的时间长短有关。
爱人的死亡是人们最痛苦的一件大事,尤其是急性死亡(如急症或意外)。由于没有准备,所以不可能有像“久病床前”那样厌倦疲惫的心态。配偶的死亡,在慢性疾病情况下,在弥留之际,通常都会劝说健在者,在他(她)死后重新安排其婚姻生活,这对以后的未亡人来说是有相当安抚作用的。可是本文例中妇女的丈夫是急性病身亡的,不仅没有留下任何遗嘱,而且却说了:“今生今世我只爱过你一个人。”拉着妻子的手咽下最后一口气。请想这位再婚妇女能不有愧疚的心理吗?其实问题的根源就在于此。当现夫要求同房时,她脑中必然浮现出当年与前夫相聚时的种种情景,这对她的性生活无疑是一个强大的干扰因素。改嫁和“从一而终”的观念有着矛盾冲突,这对丧偶再婚的妇女是个不太好过的“关”。
在解决这些心理问题时,主要的是消除旧观念,一定要面对现实,既然决定再嫁,就要对现爱人负责,不能旧情难忘,要把过去对前夫(妻)的爱转奉给现夫(妻)。当同房时,要更多地想到你只属于现在和未来,而不属于过去;要属于活着的人,而不属于死去的人;要属于现在爱你的人,而不属于过去曾爱过你的人。
为清除对前夫(妻)的流连回忆,建议再婚者,与配偶同房时,不妨在事前多做爱抚行动,加强对现配偶的印象和感受,在充分适应对方的性兴趣同时,也应即兴的表达个人的性爱好。再婚之初,彼此都会考虑到对方的状态,从而相应地改变过去的习惯模式。如果出于不好意思,尤其是女方,往往勉强顺从现夫的需要,一再迁就,势必出现不适应的障碍,等到新婚期已过,再想改变就会困难重重。
目前,婚姻登记处,只对未婚男女进行婚前性教育,而对再婚男女没有任何相应的措施。也许行政部门以为,“他们已经是过来的人了”,因而忽视了他们实际上也存在着的各种困惑问题。因此,面对这类困惑,也应对再婚者进行婚前再教育。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