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才引进政策补贴

如题所述

湖南人才引进政策补贴:
1、刚性引进的高层人才,分5年分别给予人才补贴120万元、90万元、60万元、40万元;
2、柔性引进的人才,给予每人每年15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补贴;
3、急需紧缺全日制硕士或中级职称人才并入选该县“名师”“名医”“名家”人才工作室的:每人每年将给予3-5万元补贴;
4、未入选人才工作室的全日制硕士生、“985工程”、“211工程”重点高校一级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工作前五年每年分别给予每人2万元、1.5万元、1万元补贴;
5、住房保障:发放不高于每人每月2000元的租房补贴;
6、配偶就业扶持:引进对象配偶有工作单位的,随调安排到县直对口部门或同类性质单位工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无正式工作的,可安排临时聘用性工作岗位,基本保险纳入全县统筹范围,不需安排的,每年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
7、子女读书扶持:其未成年子女需入托或入学,可在全县范围内优先择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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