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身保险的一个重复赔偿的问题

如题所述

由于你没法提供保单信息,所以有些具体的实务操作没法给予你解答,所以个人建议,请你详细看下你手上的雇主责任险的保障范围——即保险责任。
传统的雇主责任险是只保职工类似于工伤的意外责任,但目前很多公司都会把责任扩展到24小时,那么就和团体意外险责任区别不大了。
至于重复赔偿问题,可以从一个保险原则上来解答——损失补偿原则,这个原则强调的就是个人不能通过保险不当得利,而只能对于个人的损失取得合理补偿。
我举个例子:你的员工出了事故
一、合理意外治疗费用3万,而你投保的雇主责任险中的意外医疗费用保险限额是1万,团体意外医疗的保额是1万,那么最终取得的赔偿是,两家公司都按足额赔付=1万(雇主责任险)+1万(团险)=2万
二、合理意外医疗费用是2万,雇主责任险保额是1万,团体意外医疗保额是2万,假设雇主责任险先理赔,那么获赔的金额就是=1万(雇主责任险)+1万(团体意外医疗)=2万
接下来是理赔:肚子不舒服,先上个洗手间,有需要再接着解答。但可以提醒你的是,按保险公司要求提供资料,在第一家保险公司索赔后,要求保险公司退回资料原件,再去第二家保险公司索赔。第一家保险公司或在发票上盖章的,所以你没法通过发票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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