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注册商标最坏的结果便是被驳回申诉,一般状况下,假如商标不符有关要求便会被驳回申诉。实际上,商标被驳回申诉后申请者是能够申请办理复审的。
商标异议复审的步骤①明确提出异议:填好商标异议书,注明被异议商标的名字、商品类别、基本核准号、基本核准公示期号、明确提出异议的原因。假如觉得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申请注册的应用在同样或相近产品的商标同样或类似的,还理应填好异议人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字、许可证号等。
②通告论文答辩:商标局接到异议书及相关直接证据后,将异议书团本寄来被异议人,被异议人理应在接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书面形式论文答辩;在期限内未做出论文答辩的视作放弃,不危害异议程序流程开展。
③撤销案件(非必经之路步骤):商标局在接到异议申请办理后,假如发觉异议申请报告件中存在的问题必须撤销案件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公司投寄撤销案件通告,期限撤销案件。
④作出裁定:商标局理应征求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阐述客观事实和原因,经核查后,作出裁定。
⑤送到裁定书: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来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二种结果:异议原因不可以创立,后经基本核准的商标予以注册;异议理由充分,异议创立,原基本核准的商标未予申请注册。
⑥复审:异议被告方中任何一方对异议裁定不服气的,能够在接到异议裁通知单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办理复审。
商标复审的步骤必须多长时间申请者能够在接到驳回申诉通知单、裁定通知单或撤销通知单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型商标评审委员会要求复审,如果有独特缘故的,能够在满期前申请办理推迟,推迟时间为三十天,但必须交纳推迟要求费。
商标评审委员会觉得申请办理基本上合乎法定程序,但必须撤销案件的,能够期限撤销案件;在期限内未作撤销案件的,未予审理,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者并退还所有申请报告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