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官司中,债权人子女能做证人吗?他们替父母追债会被法官认可吗

如题所述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除非其不能正确表达意思,或者待证事实与证人的年龄、智力、精神状况不相适应。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条的规定,由于债权人子女是债权人的利害关系人,所以其证人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法院会结合其他证据来对案件进行综合认定。
子女替父母追债,可以分为几种情况: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若父母为无诉讼行为能力人,且子女为其监护人的,子女自然成为父母的法定代理人,代表父母参加诉讼,可以得到法院认可。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等,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所以子女也可以以诉讼代理人的名义代理父母主张债权的案件。
3、若父母已去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只要债权是合法债权,就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此时继承人则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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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24
能做证人,如没有其债权凭证或无利害关系人证明,因与债务人有利害关系,债权人子女作为证人的证言被法院釆信极低。
第2个回答  2021-01-24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法院应当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接受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提交申请书;
法院认定证人证言,可以通过对证人的智力状况、品德、知识、经验、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等的综合分析作出判断;
原告子女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原告参与庭审;
作为代理人的原告子女,就不能再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
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七条至第七十四条、第九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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