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一)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认同超市企业文化
(三)良好的推销技能
(四)很强的沟通能力
(五)具有团队精神
(六)全面遵守超市规章制度
二、员工(促销员)行为规范
1. 维护和传播超市及促销人员所代表厂商的公司形象。
2. 严格按规定作息时间出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 随时保持得体的仪容仪表,在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按要求佩戴工牌和着装。
4. 员工进出超市应从规定的通道进出,所有个人物品应按规定统一寄放在规定的地方,不准带入卖场内。
5. 服从主管人员的指示或命令。
6. 员工应按要求参加每天的早会、晚会。
7. 严格遵守安全规则。
8. 礼貌地对待客户和同事,不得怠慢顾客,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不打骂、诽谤同事。
9. 不在卖场内抽烟和吃任何东西,不得在上班时间打瞌睡、打堆聊天,不在工作时间喝酒,不在上班时间内串岗、戏闹、干私活、打私人电话。
10. 不聚众赌博,不打架斗殴,不吸毒,不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
11. 严格遵守轮班、换班制度,工作时间不擅离工作岗位。
12. 不擅自动用公司机器和材料。
13. 不阳奉阴违,不消极怠工。
14. 不营私舞弊,不利用职务之便贪图小便宜。
15. 不随意拿取卖场内任何商品和赠品。
16. 珍惜、爱护公司的财产,不得以各种方式私自使用、占有和侵吞公司财产。
17. 诚实可靠,不欺上瞒下,不弄虚作假,敢于对不良行为进行检举和批评。
18. 团结协作,凡事多沟通,不拉帮结派,不勾心斗角,不搞小团队。
19. 保守公司秘密,不泄露公司任何商业秘密。
20. 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向顾客推销产品,保证顾客的满意。
21. 不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和文件。
22. 不伪造、涂改公司的报告、记录。
三、奖惩规范
(一)奖励
对员工在工作中的出色表现,由店长决定对促销人员进行奖励,主要以奖金方式进行奖励,奖金由公司支付。
1. 受顾客口头表扬一次奖励5元;书面表扬一次10元;锦旗或新闻媒体表扬一次奖励50元。
2. 商品陈列好、所属区域整洁奖励20元。
3. 思想品质好,捡到顾客遗失物品主动上交奖励50元。
4. 提出各类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取得成效奖励10元至100元。
5. 发现并上报各类安全隐患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奖励50元至100元。
6. 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或在保护顾客生命财产中有功绩的奖励50元至200元。
7. 工作任劳任怨、埋头苦干、奉献精神强或遵守规章制度、组织纪律好的员工奖励10元至100元。
8. 在特殊、紧急情况下仍能坚守工作岗位,为顾客提供一流服务的员工奖励10元至100元。
9. 抓获小偷一次按赔偿金额的一定比例提成。
10. 举报或提供偷盗线索一次奖励20元。
11. 增收节支奖励50元至200元。
(二)惩罚
对违纪员工的处罚由店长决定,通过经济处罚方式进行,其所处罚金额由被处罚员工到乐美家超市财务室交纳。
1. 仪容、仪表、仪态、语言、礼节不符合规定者,发现一次处罚5元。
2. 上班一周后,不熟悉超市流程、产品特点等处罚20元。
3. 工作现场发现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或禁止带入超市的物品一次处罚10元。
4. 所属区域内卫生状况差,发现一次处罚5元。
5. 违反考勤规定的按《员工考勤制度》规定处罚。
6. 上岗期间串岗、干私活、打瞌睡、打堆聊天、打私人电话一次处罚10元。
7. 对顾客咨询不理不问发现一次处罚10元。
8. 与顾客发生争吵一次处罚10元至5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9. 对顾客服务质量低劣、态度差,受到顾客投诉者,一次处罚10元至50元,情节严重予以开除。
10. 上下班不走规定通道,拒不接受安全人员检查者,发现一次处罚10元。
11. 因个人原因损坏商品或其它设施照价赔偿。
12. 聚众赌博,打架斗殴一次处罚20至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构成违法的送公安机关处理,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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