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构建十分全面,它由七个关键部分构成:
首先,节地与室外环境指标,关注建筑用地效率和周边生态环境的和谐共融。
其次,节能与能源利用,衡量建筑的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情况。
接着,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评价建筑的水资源管理与节水技术的应用。
然后,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注重建筑材料的选择和循环利用。
室内环境质量,确保建筑内部环境对人类健康的影响达到高标准。
施工管理,考察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安全措施。
最后,运营与物业管理,涉及建筑在使用阶段的可持续性管理。
整个评价体系采用评分系统,每类指标满分100分。具体评分计算方法是,将每类指标的实得分除以该类所有评分项的总分,再乘以100,得出最终分数。这个体系的设立旨在全面考量绿色建筑的各个维度,以实现环保与经济效益的双重提升。
以上信息基于《沁水县人民政府-绿色建筑评价运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