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市人才分类认定、生活补贴、住房保障、外国留学生工作许可等相关问题的政策解答

如题所述

一、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针对高层次人才的认定,尤其是E类与D类中的高级技师与特级技师资格,政策进行了调整以适应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改革。对于“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调整后的认定条件新增了在杭工作期间取得杭州市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核发的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且需具有专业技能成果。

在D类中,“特级技师职业资格”认定新增了两个条件:在杭工作期间取得杭州市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的特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专业技能成果;以及在杭工作期间取得杭州市人力社保部门备案的首席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无需专业成果)。

C类中,“省首席技师”的理解为2018年以前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或浙江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选的浙江省首席技师,但不等同于新八级制度的“首席技师”。

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引进特殊人才时,对于社保缴纳时限的要求,如确有特殊实际困难,可提前享受相关非资金类人才政策,待社保缴纳符合认定要求后再发放人才认定证书,享受资金类政策。

二、大学生生活补贴

毕业时间为2019年6月3日后,在杭州的富阳、临安、桐庐、淳安、建德等地领取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并在西部区连续工作满3年的大学生毕业生,可申领西部区、县(市)工作满3年再次补贴,额度为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10万元(对原标准5万元申领的博士仍按原标准执行)。

在西部区、县(市)之间择业流动且符合“连续参保,不含补缴”条件的,不影响再次补贴发放。连续工作已满3年的界定为:领取补贴后,连续工作至3年期满(不含补缴,含毕业到领取补贴期间连续工作时长);社保断缴的,给予最长6个月择业期(从补贴审核通过的次月起算),之后连续工作满3年(不含补缴)可享受补贴。

补贴发放由系统通过大数据自动审核,符合条件的可智配直享、直接拨付。若系统未自动发放,申请人可通过所在单位在亲清在线平台提出申请。

三、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人的户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杭州市户籍、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户籍、港澳台居民的居住证或通行证、外籍人士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

购房补贴需核查申请人用人单位所在地及杭州户籍地的住房情况。补贴所购住房须行政限制交易10年,满10年后,满足服务年限要求的,可申请解除交易限制。服务年限可通过在杭缴纳社保、退休后返聘、持续持有原认定单位营业执照等方式计入。

在2013年10月21日后引进到杭州且在申请购房补贴前仅购买一套住房的,其住房需满足杭州无房条件。

四、高层次人才租赁补贴

高层次人才租赁补贴申请人户籍需符合杭州市户籍、外地户籍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引进人才居住证、港澳台居民的居住证或通行证、外籍人士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居住证。

租赁补贴需核查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的全部区域范围,对区域外的市属事业单位需核查其注册地所在区、县(市)范围。还需核查杭州户籍地的住房。

人才可通过杭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签订租赁合同申请租赁补贴。

五、新引进应届大学生租房补贴

首次补贴领取5000元的大学生,续发补贴申请时限为第一笔补贴发放后3年半内;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续发补贴申请时限为第一笔补贴发放后6年半内。

六、外国留学生工作许可

外国留学生毕业后拟被境内用人单位聘用,需符合相关分类标准(试行),通过“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提交申请,办理A类或B类工作许可。

对无工作经历的优秀外籍硕士及以上毕业生,若由学校或学院出具推荐函,可免除相关工作经历要求,办理B类工作许可。

符合条件的也可由用人单位申请,杭州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函,办理A类工作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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