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退休的有关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如题所述

一、退休许可条件:

(一)、干部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2)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人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公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申请材料

(一)《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退休审批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退休审批表》;

(二)工作人员档案于养老保险手册。

三、许可程序

(一)工作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当月,用人单位提交《退休审批表》于养老保险手册;

(二)核实其档案年龄、工资标准及缴费记录;

(三)符合条件的,核发《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

拓展资料: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四、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详见附件)。

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本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本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参考资料:广饶县人民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审批人民网--国务院发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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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0
一、退休的政策依据
  在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以前,退休依据的是国发〔1978〕104号文件,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退休主要依据国人部发〔2006〕60号和鲁政办发〔2006〕108号文件。
  二、退休条件
  (一)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的退休条件:
  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2、工作年限满30年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二)其他人员的退休条件
  1、正常退休:年龄达到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连续工龄(含折算工龄,下同)10年的应当退休。
  2、提前退休:三种:一是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是因病或非因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50岁,女45岁,连续工龄10年;三是特殊工种(井下、高温,高空、特繁工种、有毒有害工种)男55岁、女45岁,连续工龄10年。
  3、退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
  特别说明:一是凡达到退休年龄的干部除按规定延长退休年龄或留任者外,都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不需本人提出申请;二是出生日期是客观存在的自然情况,不得随意更改,如干部档案和户口档案不一致的,以其中最先记载的日期为依据。2006年,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发文不再办理更改出生日期。(组通字〔2006〕41号)
  三、2006年工改后离退休费的计算办法
  根据国人部发〔2006〕60号、鲁政办发〔2006〕108号文件规定,2006年7月1曰后离退休的人员,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暂按下列办法计发离退休费:
  (一)离休人员。
  离休费按本人离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或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全额计发。
  (二)退休人员。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4、提高退休费比例
  持独生子女荣誉证的父母:《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第第二款规定“独生子女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退休金为百分之百的不加发),其经费从原渠道列支。”
  四、历次提高退休费情况
  1978年6月2日,《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下发,这是近三十年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唯一依据。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多次调整提高离退休、退职费待遇,具体情况如下:
  ■1978年
  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岁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 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 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干部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符合上述(一)项或(二)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参加革命工作,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工作年限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6

一、退休的政策依据

在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以前,退休依据的是国发〔1978〕104号文件,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退休主要依据国人部发〔2006〕60号和鲁政办发〔2006〕108号文件。

二、退休条件

(一)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的退休条件:

1、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2、工作年限满30年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二)其他人员的退休条件

1、正常退休:年龄达到男60岁,女干部55岁、女工人50岁,连续工龄(含折算工龄,下同)10年的应当退休。

2、提前退休:三种:一是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是因病或非因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50岁,女45岁,连续工龄10年;三是特殊工种(井下、高温,高空、特繁工种、有毒有害工种)男55岁、女45岁,连续工龄10年。

3、退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

特别说明:一是凡达到退休年龄的干部除按规定延长退休年龄或留任者外,都应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不需本人提出申请;二是出生日期是客观存在的自然情况,不得随意更改,如干部档案和户口档案不一致的,以其中最先记载的日期为依据。2006年,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发文不再办理更改出生日期。(组通字〔2006〕41号)

三、2006年工改后离退休费的计算办法

根据国人部发〔2006〕60号、鲁政办发〔2006〕108号文件规定,2006年7月1曰后离退休的人员,在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暂按下列办法计发离退休费:

(一)离休人员。

离休费按本人离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或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全额计发。

(二)退休人员。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四、历次提高退休费情况

1978年6月2日,《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下发,这是近三十年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唯一依据。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多次调整提高离退休、退职费待遇。

拓展资料

大多数发达国家的法定退休年龄是65岁,美国和德国在今后几年内将把退休年龄提高到67岁。这些国家鼓励人们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时继续留在岗位上。英国人的口头禅是“50岁创业才开始”。

芬兰

65岁退休领取的养老金比60岁退休最高可多出40%。美国人到了退休年龄但仍愿意坚持工作的,每多工作一年就奖励10余个百分点的退休金,直至正式退休。其实,近几年美国已经多次调整了退休年龄,退休年龄规定是65岁6个月,以后每年延长两个月,直到延长到67岁为止。前不久,美国参议员哈格尔已经提出了一个把退休年龄提高到68岁的议案。

实际情况确实如此。一方面,西方国家的政府对养老金的巨额缺口和老年社会的到来已经感到“惊恐”;另一方面,公司的决策者们目前正在重新审视退休人员的使用价值,并热衷于对老年人的“余热”进行开发。据美国劳工部统计,在1994年至2004年间,65至69岁年龄段的老年男性就业率从27%上升到33%,女性就业率也从18%上升至23%。

美国

经济萧条及随后的缓慢复苏,使许多美国人的退休后生活前景黯淡,还只有专家和政策制定者了解问题的严重性。长期以来,对老龄化人群未来长期生活保障问题的忧虑声音就一直存在,2008年金融危机又吞噬了40%的美国人私人财富,随之而来的长期高失业率及低利率环境,使这一忧虑更加现实,尽管股市表现不俗,几近创下纪录,但大部分收益却流向了较富有的美国人,而他们是无需为退休后生活发愁的。

参考资料退休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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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12-09

事业单位干部退休政策?

第4个回答  2020-11-13

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后,可以享受哪些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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