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的种类包括大型汽车、小型汽车、专用汽车和其他汽车。下面将对每种类型进行详细解释:
大型汽车是指总质量大于4,500千克,或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各种汽车。
小型汽车是指总质量在4,500千克以下(含4,500千克),车长在6米以下,或乘坐人员不足20人的汽车。
专用汽车是指专门设备且有专项用途的汽车,例如扫地汽车、仪器车、邮政汽车、汽车吊车等。
其他汽车是指特种车,包括消防汽车、救护汽车、工程车抢险车、警备车、交通事故勘查车等,以及有轨电车和无轨电车,它们都是以电动机驱动,但有轨电车行驶在轨道上,而无轨电车则装有轮胎或车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