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勤工俭学的劳务收入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吗?

如题所述

学生勤工俭学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需要交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

四、关于在校学生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项目的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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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6
1、学生勤工俭学的劳务收入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
2、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2]146号文件,关于在校学生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上明确指出,凡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项目的所得,一律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大学生因为没有工资、薪金收入,所以其勤工俭学收入应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劳务报酬”所得。
3、对劳务报酬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务报酬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偏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即如果纳税人每次取得劳务报酬在2万元至5万元及5万元以上的,还应在此基础上加成征收。至于学生勤工俭学收入的缴税方法,主要由支付报酬单位“代扣代缴”,即雇用学生勤工俭学的单位,在付给学生报酬时代税务机关扣除个人所得税。
第2个回答  2019-06-25
1、学生勤工俭学的劳务收入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
2、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2]146号文件,关于在校学生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上明确指出,凡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项目的所得,一律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大学生因为没有工资、薪金收入,所以其勤工俭学收入应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劳务报酬”所得。
3、对劳务报酬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务报酬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偏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即如果纳税人每次取得劳务报酬在2万元至5万元及5万元以上的,还应在此基础上加成征收。至于学生勤工俭学收入的缴税方法,主要由支付报酬单位“代扣代缴”,即雇用学生勤工俭学的单位,在付给学生报酬时代税务机关扣除个人所得税。
第3个回答  2015-09-09
要交的。

勤工俭学收入按劳务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次收入低于4000元的扣除800元的费用、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剩余部分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3-19

哪些收入可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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