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题帮忙解释一下吧

某企业境内所得100万,来自甲国经营所得折合人民币14万(税后) 特许权所得折合人民币5万元(税前)甲国对其经营所得征收6万,对其特许权征税1万元,
境内外所得总额=100+14+5+6
为什么要加上6万元啊?在计算的时候 外国的所得应纳税额包括在外国交的税款?

因为 在计算应纳税额时,需要将国外收入所得还原成税前所得,才能计算出境内、境外所得总额。所以要加上6万元,在计算时,需要将国外收入所得还原成税前所得,所以,外国的所得应纳税额包括在外国交的税款。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
第七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
第七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所称抵免限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该抵免限额应当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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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01
来自甲国经营所得折合人民币14万(税后),税后的需要换算为税前的所得=14万+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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