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社保从深圳转移到北京

我户口在陕西,现在在深圳工作。我的社保已经在深圳缴纳4年多。我计划2011年3月追随男朋友到北京。估计刚去北京的几个月没有工作。我该如何做才能把我在深圳的社保转到北京呢?北京的门槛是不是很高啊?
我男朋友的户口在河北保定涿州,如果今年春天我和他结婚登记,把户口转到河北。那我是不是可以把社保转到河北呢?当我离开深圳后,多长时间必须把社保转走?现在这方面的政策是不是越来越宽松了?转移社保麻烦吗?不必亲自跑吧,从深圳到北京太远了。

1、在你离开深圳时前往社保局打印一份 社保缴纳证明(需工作时间去) ,凭此证明可在任何开通联网的城市办理接收(非户籍地需要有单位接收,户籍地则不限,可直接由当地社保局接收并个人参保)

2、北京与深圳的社保制度大体上是一样,不存在门槛高低的说法,只要有单位接收,就可顺利合并(也可在北京重新开立社保帐户,再后期办理合并)

3、若婚后户口随夫迁移,也可将社保转入新户口地(如果在北京有工作单位交保,岀无转入户口地的必要,退休领保不限户籍地)

4、离开深圳之后,社保未缴费即自动中断,不享受深圳的医疗保险,但养老保险及缴费年限不受影响,同样计算利息,可在以后任何时间办理转移,没有期限规定。

5、做好以上第1点,则在深圳的社保手续已完结,无需再回深圳办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1-23
社保转出:可以先到深圳缴纳社保当地打印台账(去之前先打电话询问下,0755-96888)。转社保需要到深圳市福田区社保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2038海天综合大厦4,14楼 , (0755)83460973 )统一办理,深圳社保转出都要去那办理。
深圳社保转出手续 :
1、提供填写完整的《深圳市企业员工退(转)社会保险金申请表》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申请表》或单位证明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专用章)。
2、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2份(如是第二代公民身份证,还须复印身份证背面)。
3、提交《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深圳市劳动保障卡》。
4、员工个人缴费清单1份(打印从员工参保第一个月到最后一个月的缴费纪录,可在所在区社保管理处打印或在个人服务中心商务中心打印)。
5、转入地社保机构接收函(接收函上需注明转入社保机构的帐号户名、开户银行全称及开户帐号)。
办理程序如下:
1、员工凭身份证和《申请表》取号排队。
2、填写银行“借记卡”申请表,复印相关资料,打印清单,静候叫号。
3、听到叫号后到指定窗口打印转保单据。
4、员工本人核对无误后在单据上签名并按指模,并注明联系电话。
5、员工应转出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余额由社保机构负责转入员工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转保人须到财务窗口领取转移单据。

社保要转入北京,需要看北京当地的具体政策,在网上先查看下。
一般都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接续登记表,转入时肯定会找家新单位,可能还需要新单位的情况说明等。
第2个回答  2011-01-25
首先,现在全国转移社保都是执行一个正常。流程是,你拿的接受地系统打出的转移接受函,
凭此函到转出地办理,转出地(深圳)会提供给你个人账户单,个人转移单,两张单子。
转移的金额,转出地会把按接受函的账户直接打给转入地社保局,这个,自己不用操心的。
自己然后拿着两张单子到转入地办理手续就可以了。

一般转出是要本人亲自办理的。要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给银行的规定是一样的。

当然,你可以让你朋友持你的身份证去办理,办理时就说朋友就是身份证上那人,呵呵。
这样,你只需要付寄出身份证的快递费。呵呵。要找给你长的像点的啊。
第3个回答  2011-01-21
1、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只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可以实现转移,其他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没有转移之说。
2、根据2010年1月1日出台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的规定,养老保险在全国将实现无障碍转移,具体操作如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3、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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