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制度是什么样的?

如题所述

  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公司新、改、扩建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各工程如期实施。
  2、适用范围
  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
  3、责任单位
  技术开发部门、安全技术科、项目工程所在单位。
  4、工作程序
  4.1 建设项目应设立安全审查
  (1)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前,应当选择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设立进行安全评价,并出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2)建设项目选址时,应当对建设项目设立的下列安全条件进行论证:
  ① 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
  ② 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③ 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3)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①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
  ② 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
  ③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④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⑤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2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由取得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设计单位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组织设计人员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包括下列内容:
  ① 建设项目概况;
  ② 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
  ③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④ 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⑤ 可能出现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⑥ 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⑦ 安全设施投资概算;
  ⑧ 结论和建议。
  (2)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①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申请书;
  ②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③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④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⑤ 审查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4.3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
  (1)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2)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① 建设项目概况;
  ② 施工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③ 安全设施及其原材料检验、检测情况;
  ④ 主要装置、设施的施工质量控制情况。
  4.4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提出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并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周密的试生产(使用)方案。
  (1)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应包括下列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
  ① 建设项目施工完成情况;
  ② 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和设计能力;
  ③ 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
  ④ 采取的安全措施;
  ⑤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⑥ 试生产(使用)起止日期。
  (2)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前,将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分别报送与本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相应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和有关危险化学品其他安全生产许可的实施部门备案。
  4.5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的验收申请书;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3)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5)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情况报告;
  (6)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5、附则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技术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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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23
参照国家安全生产三同时进行全面落实,细致分工。
第2个回答  2012-05-28
安全生产“三同时”即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当然设计、施工、使用过程是需要相应的审批及验收。相关的流程参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这是最新的已开始实施。
第3个回答  2011-01-24
矿山三同时管理制度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 为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备等“三同时”评审、验收的内容和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某铜矿。
2引用文件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2.2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国务院令第397号
2.3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18号
2.4 GB 16423—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2.5 AQ2007.1-2007.5-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
3术语与定义
3.1 “三同时”制度:关于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及防止生态破坏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各项法律规定。
3.2 新建项目:指原来没有而从新开始建设的项目,对原来基础很小,经过扩建后,其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的也属于新建项目。
3.3 扩建项目:指原有企业或事业单位,为了扩大原有产品的生产能力和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而新建的主要生产车间或固定资产。
3.4 改建项目:指原有企业为了提高生产效率,改进产品质量或改进产品的方向,
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的项目;有的企业为了平衡原有的生产能力而增建的一些附属车间,或非生产性固定资产也属于改建性质。
4职责
4.1 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建设项目的立项和日常管理,各技术部门协同。
4.2 安全生产部负责建设项目安全措施的审查及安全设施的验收。
4.3 施工单位负责实施项目。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安全生产部、总工程师办公室、生产技术部、施工单位为责任部门。
5.2 “三同时”指生产经营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职业健康与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
5.3 “三同时”评审
5.3.1 建设项目设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准备并提供下列资料,报安全生产部。
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a)建设项目名称、工艺流程图、工程选址位置平面图,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程度、
职业健康危害以及安全问题的说明书;
b)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任务书或建议书;
c)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可行性技术论证报告。
5.3.2 安全生产部对建设项目的报审资料审核后,组织召开“三同时”评审会,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安全生产部、生产技术部,工程测绘部、总工程师办公室等部门同时参加。
5.3.3 在评审会上由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向参加评审的各主管部门介绍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情况、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问题及采取的具体措施。
5.3.4 各部门分别就安全、环保、设备等方面做出评审意见。只有全部通过方可进入项目建设。
5.4 新项目、产品工艺付诸实施前,工艺、图纸、方案等经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论证,由试制、设计、选型负责人详细介绍工艺情况、设计依据、选型理由,论证修改后,经过矿领导批准,方可实施。
5.5 工程项目的发包、安装期间的安全工作由总工程师办公室和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
5.6 工程项目调试前,应进行全方位的严格检查,并明确调试总负责人,由总负责人统一安排,确保设备调试安全。
5.7 工程项目试生产前,由项目负责人召集安全、设备、生产、技术部门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产。
5.8 为减少试产时走不必要的弯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试产前必须初步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员工培训,必要时进行模拟操作。使全体进入试产人员了解如何操作、如何防范、如何进行应急处理。
5.9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试制的全过程负责。项目试制总结中必须要有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内容。
5.10 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的设施和技术。
5.11 施工组织部门在竣工后,负责通知各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对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5.12 验收内容包括
1)项目的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建设项目与之配套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
3)建设项目和运行状况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
5.13 参加验收的各部门确认建设项目符合标准和要求后,在“技改项目、新建项目竣工验收会签表”或“工艺变更评审表”上签字。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并对工程项目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建设项目设计部门针对存在问题改进设计方案,改进施工组织部门立即组织整改,待问题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
5.14 未经“三同时”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6检查与考核
6.1检查
6.1.1 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由总工办牵头,安全生产部、工会及其它相关部门参与,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1.2 建设项目投入运行后,由安全生产部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6.2 考核
6.2.1 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按“三同时”要求执行的,立即停工,相关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6.2.2 未按“三同时”要求执行,造成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7附录
7.1 本制度由某铜矿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7.2 报告或记录表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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