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教学美声唱法及其特点

如题所述

美声唱法,顾名思义,源自意大利十七世纪的“美好的歌唱”。它起源于佛罗伦萨,随后在威尼斯、罗马、那不勒斯等地迅速传播。在那个时代,男性的“阉人歌手”凭借独特的气息控制技巧,使用假声独领风骚。由于女性角色的限制,歌剧舞台主要由中性者扮演,如十八世纪的许多杰出歌唱家。在十九世纪之前,美声唱法主要通过口耳相传,由职业教师传授给学生,其发声法的奥秘鲜为人知。直到伽塔诺·纳瓦和查理斯·斯坦内等人的突破,他们出版的《实用声乐练习法》打破了这一传统,使美声唱法开始公开流传。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我国留学生将美声引入,至今已逾半个多世纪。


专家们对美声唱法的总结是:音色饱满圆润,流畅而富有表现力,发声自然连贯,音与音之间的过渡平滑清晰。歌唱者尤其注重声音效果,力求将嗓音的最大潜力发挥出来,真假声的混合和共鸣浑厚有力。此外,美声唱法强调声音位置的“高位放置”,即歌手在高位置发出的声音,是衡量颤音技巧是否到位的重要标志。我国的扬洪基、刘维维、幺红、朱金专、郑咏等歌唱家的表演,堪称美声歌唱的典范。


扩展资料

声乐的概念 — 亦称艺术歌唱。是运用艺术化的语言(歌唱语言)与科学化的歌喉(艺术嗓音)相结合,塑造出鲜明生动,悦耳动听的听觉形象—歌声,来表现语意高度凝炼的歌词(诗或词)以及典型化,情感化的旋律音调(音乐语汇),借以抒发思想感情并进行二度创作的一门音乐表演艺术。简言之,声乐—是用人声唱出的带有语言的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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