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鞋找了顾客70元,老板找给邻居30元。问:老板实际亏损多少钱呢?

如题所述

1. 顾客方面:顾客原本去鞋店购买一双价值30元的鞋子,支付了100元。由于鞋店老板没有零钱,找邻居换了100元零钱,并找给顾客70元。顾客实际上损失了一双30元的鞋子,以及70元的找零,总计94元。
2. 邻居方面:顾客的100元实际上是由邻居垫付的。在鞋店老板还给邻居100元的过程中,由于找给顾客70元,老板实际上只从邻居那里收到了30元。因此,邻居的损失是原本垫付的100元减去老板归还的30元,等于70元。
3. 鞋店老板方面:老板在这次交易中的损失包括了他原本的30元找零,以及邻居的70元。所以,鞋店老板的总损失是30元加上70元,等于100元。
综合以上三个方面,顾客损失94元,邻居损失70元,鞋店老板损失100元。总共损失的金额是94元加上70元再加上100元,等于264元。所以,最终损失的总金额是264元,而不是1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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