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写的是妻子的名字,离婚的时候,房归应怎么分配

两人已共住十几年

你好,姑且先不从婚姻法的角度讲,现在以成年人名义买房,给你发房证时都要核对婚姻状况,如果已婚,房产证上是写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如果有按揭贷款的话,贷款人和抵押人也都是两个人...

再看<婚姻法>
按照有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是用共同财产购置的房产,同样也是共同财产(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用的是妻子一方的个人财产),或者有下面第十九条的约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另外,婚姻法允许夫妻双方自己约定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至于离婚是的分配,就是各自50%.由于房屋不同于一般财产,还有特殊规定: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您可能是想问,怎样才算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共有四种情况:

1.婚后以妻子一方的个人财产购买(但必须有相关证据证明,购房款用的都是妻子一方的个人财产).
2.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所以,如果这套房屋是妻子一方的父母赠与妻子本人的,也可以算个人财产!
3.夫妻双方对于这套房产用书面形式约定,属于妻子个人财产.
4.妻子在结婚前就是该套房屋的产权人,而丈夫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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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1-13
应看房产的取得是在婚前或婚后,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离婚时不予分割,属于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情形平均分割。
第2个回答  2011-01-16
即使是妻子的名字,不管你们是结婚还是结婚后买的房,只要你们没有什么协议,签字证明等,都是属于对方的.
第3个回答  2011-01-13
您好,
如果房子是您妻子婚前的房子,并且没有带过款,
那么房子是归您妻子所有的。
反之,房子就是共同所有的,不论房产证的名字是谁的。

希望能够帮助您。
第4个回答  2011-01-13
按夫妻共有财产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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