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到现在1年半,现在部门在精简,人事部找我谈,要我去另外一个部门,但是很辛苦,她说就2条路,要么去要么就走人。还说如果走人也有2种选择,1自己辞职,补偿你1月工资,2公司抄你,但是在人事档案上会记录一笔,我知道她是想让我自己走人可以少赔偿)因为我查了有关劳动法,说的是公司辞退你是补偿工作年限为准的,就是说我可以得到2各月工资补偿,但是她在威胁我要是等公司辞退我,就在我档案上写一笔!人事档案可以让人事部随便写?我到底选择自己走还是让公司辞退呢,就差那么1各月工资,到后来不核算?请知道的人帮帮我,万一以后去其他公司人家看到我是被抄的,很不好。
顺便问下我不同意换部门,她有权利开除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