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乡镇街道处有两栋房子(并不是挨在一起的,其间隔了几个住户),均是楼下是门面,楼上一层是住房那种。一栋时间年限较久,大约在1990年期间修建,另外一栋是近几年修建。两栋房子的总占地面积100多平米,家里人原本打算在我毕业后再分别往上面修一层。可现在有开发商看中了我家及附近的几家住户,和我们商量由他们开发商出钱开发,就是把房子拆了重建。开发商开出的条件是:
1、房子由开发商出资修建,五楼一底
2、要让我们交出屋基证
3、房屋建好后,我家分两个门面(门面占地面积与原来一样),和两套各100平米的住房
4、房子的使用期限是60年,若要继续使用需办理手续
今天家里人向我征求意见,问我这样是否吃亏或是要怎样才不吃亏由于我知识水平有限,伤透脑筋也不能看透其中的利害关系,因此冒昧地想请您给我一些专业的分析或是建议。谢谢!!